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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女教师与男学生多次发生性关系,你有啥想说的?

 
xpk123456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1 16:54:10 来自: 中国广东
然师兄 发表于 2017-6-1 12:04
这样的老师,给我来一打

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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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0913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1 17:00:54 来自: 中国福建宁德
强奸罪主体只能男性,但是妇女可以构成间接正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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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123456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1 17:21:22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从法律角度没啥讨论的,很简单,当花边新闻看看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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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少伯伯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6-1 18:02:31 来自: 中国云南
这老师傻了,肯定没参加过司考,实在瘾大,找个大点的学生随便玩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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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2017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1 19:19:26 来自: 中国吉林
其实定猥亵儿童罪,也没做到罪刑相适应,也有归罪的嫌疑,只是可能考虑到社会危害人为的加重了刑罚,但是结果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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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禅心ww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7-6-1 19:50:11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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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gg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6-1 21:18:12 来自: 中国广西
这女老师好牛逼,用自己的MM玩弄了不满14周岁的初一男生的JJ,牛逼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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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人生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6-1 22:48:55 来自: 中国辽宁
然师兄 发表于 2017-6-1 12:04
这样的老师,给我来一打

英雄所见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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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师兄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7-6-1 23:07:58 来自: 中国河北
在家习禅 发表于 2017-6-1 12:28
其实只要牢记,国内男性永远不可能被强奸就OK了。随便怎么扩大解释,哪怕类推都推不出来。

那强奸金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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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师兄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7-6-1 23:08:32 来自: 中国河北
在家习禅 发表于 2017-6-1 12:28
其实只要牢记,国内男性永远不可能被强奸就OK了。随便怎么扩大解释,哪怕类推都推不出来。

那强奸金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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