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r86 发表于 2016-10-7 15:52
刘哥,其实我到没有解释的意思。很多时候逛论坛,我觉得很多人提出的问题或者疑问其实就是对这个行业的不 ...
这个问题其实很明显的,诉讼业务本来年代,地区差异就大。
好比地产业务,我们这边几千万就能启动,剩下的让施工垫资就是。
七年多前诉讼关系比现在更重要。那会文书不上网,法院裁判规则隐形全靠经验。现在不用了,你提太不合理要求送多少钱一般法官都不敢拿。
那会交强险还不用所有伤者分,交通事故全风险能到百分之五十,还可以几万块钱买断一个自己收,现在有傻逼全风险百分之十都好意思得意。
那会刑事更不说了,后来打老虎了。。
拿村里经验说城市,拿现在经验说之前,肯定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