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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凌晨的随笔~~~~人不能活在别人的言论中

   
sunbenhai0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5 14:22:37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你律师收费,总归按照规定收费吧,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的吧!当事人愿意给你的是一回事,你一个工伤,离婚啥的按风险代理收,你不就是渣子了吗!当事人有钱,那多于的你也不会走账面上走的吧!哪有那么多有钱的当事人啊!我最恨哪些当事人本来就没钱,为了一个工伤,人损找你打官司,你他妈的乱收费,真扯淡。司法局要整改你律所了。你有本事在哪些可以协商,风险的商事里收,那说明你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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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樱桃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6-7-15 14:54:59 来自: 中国吉林长春
律师高收费那是本事,没偷没抢没敲诈,协商当事人乐意有啥的,谁不想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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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xr86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7-15 15:33:45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sunbenhai0 发表于 2016-7-15 14:22
你律师收费,总归按照规定收费吧,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的吧!当事人愿意给你的是一回事,你一个工伤,离婚 ...

哪里没按规定收了?         你想象力太丰富,我们这边每个案件结束后,需要制定成册,司法局每年会来逐个审查,你可以来试试。法律规定不能风险代理的从没有风险代理过,其二,每一笔律师费都入所账,开具发票,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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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ybai0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6 22:05:18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喜欢楼主的文章,很受益,会继续关注楼主的帖子,为以后执业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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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春天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6-7-16 23:42:43 来自: 中国天津
楼主说的都是大实话,真诚,不虚伪!兄弟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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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gsi200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20 11:52:5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四川
生财有道,期待楼主继续发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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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鹏007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19 17:43:16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丁律师能为了大家减少成长的弯路,毫不保留的将干货奉献出来,我后悔没有早点关注,这些内容即使是指导律师恐怕也未能传授,希望丁律师能继续用文章为大家展示您的睿智、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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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见人爱的鹿鹿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6-8-19 23:19:17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啥时候和你一样,羡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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