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没错,这个只是我初步拿下这个案子的方案而已。
至于办案思路,肯定不是死的,基本都会有变化,诉讼策略肯定会随时都有变动。
对于行业的调查,肯定不能作为庭上的依据,最多只能做个参考。
作为被告方,一般来说都是被动接案,等原告出击,然后针对之 各个击破
而本案,在之前接收的诉讼材料而言,原告并没有提出很多明确的东西,证据基本都是针对诉讼请求中的标的额问题进行了证明,而且这些证据也是非常模糊的。
今天下午第一次开庭,原告当庭提出很多新的证据。因案件复杂,证据过多,法官并没有要求我们当庭进行质证,而是要求我们庭后给出书面答复。
说到底,最直接的,考虑到案件以及原告身份的特殊性,本案判决的可能性不大,很大可能是以调解结束。那么,我应该做的就是在调解前为被告争取更多的砝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