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收入确实很高,可我觉得楼主能达到这种收入但别人的可借鉴性不强,有太多的限制。
相比之下, ...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4-2-19 22:52
其实我的经历也可以说是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了合适的人与事,随其自然就做下去了,我也想写些诉讼类的经验,我做助理的时候就一直在做各种诉讼,而且得到的报酬都很少,所以我对于诉讼业务的记忆很不好,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我这个人有时候太内向,不适合做诉讼,所以我考到资格之后就开始转型,每个人的经历不一样,可借鉴的能用于自己身上的就用,借鉴不了的就当作为同行之间互相交流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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