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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律师江湖之“七种武器”篇(待续)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8 00:01:57 查看:19906 回复:3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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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姑且从自己的网名说起——“如是我见”,意思是“这就是我所见到的”。一直用这个名字,是因为我觉得这辈子来走一遭,总要见证一点东西回去。又鉴于自己33岁才改行,其间我也“如是”所见了一些,于是萌生了写一系列关于律师的杂感,只想记录我所见到的,发发自己的小感慨、小感悟罢了。这不是“武侠”,不是“小说”,只是“记录”。也许,你所见到的律师江湖与我的不同,但这就是我所见到,如是我见……

  开篇:律师的江湖

  “学法网”正是一个映射着律师界之五光十色、喜怒哀愁的“微缩版律师江湖”,种种痛苦、哀叹、悲观、蜕变、欣喜,均在此一一上演。

  “律师的江湖”也许有其光鲜,亦有其黯淡;有其自由,亦有刀光;有其正气浩然,亦有其灰色市侩;有其拔刀相助,亦有其臭名在外;自有高手,亦有弱者……这就是江湖。

  因爱读古龙之武侠,故本人尚为一介教书匠时,曾给学生总结过考场作文之“七种武器”,学生爱之,用以应试,刀刀入肉,颇显成效。

  我想,每个行业均有其特有之“武器”,或强身健体,或杀人舔血,各有功用。我想刀光剑影的律师江湖上更有之,只是有的大侠秘而不宣,有的侠之大者爱答疑解惑。我不是侠者,更非大师,仅是初入江湖的新手,凭着兴致胡乱归结一点共性的东西。本人不擅长悲观,却自诩擅长“打鸡血”,故不管正确与否,就如当年百晓生排兵器谱一般,自娱之作,看官见笑。

  律师江湖之“七种武器”

  “七种武器”,或快慢缓急,或冷热刚柔,其各具千秋,不分高低座次。

  我等一路风尘,过关斩将,原想终得一把“好剑”,裹挟匡扶正义、建功立业之大志负剑出行。未曾想,初入江湖,已不堪其苦,破绽百出,食不果腹,前辈耻笑,门可罗雀。此非“剑钝”,而是“人钝”,尚未开刃,如何舔血?

  于是,我等又闻鸡起舞,披星戴月,仿佛又重回司考当年,终能耍得舞舞生风,谁曾想,委以重任的当事人竟也是我等最可怕的敌人,潜伏身边,深不可测。

  心不可测,刀光剑影;无形之剑,防不胜防;遍体鳞伤,去剑归隐……何必?

  一.长生剑:专业

  “长生剑”并非“剑”厉害,而在“用剑之人”。

  “法律”正是我们手中之剑,然如何使它,使得如何,效果迥然。

  “老江湖”说,律师剑客仅凭三尺之剑何用?天下几人识君?不如觥筹交错,广结人脉,四处圆融,方为王道。我等郁闷颓唐了,人脉何在?谁能信任我等无名小辈?……

  然一切磨难均是机遇。初入江湖,无痛无灾,哪叫江湖?“律师之痛”就两种:一种让草根剑客在底层的痛苦和剑伤中日益自信强大,一种却让弱者在抱怨、哀叹中归隐退守。

  然正因我等“朝中无人”,只能退求“胸中有墨”!我等“友中无贵”,故而退求“实践真知”! 因法律之本质乃“经验”,此为“刀刃”,千百次抽刀后乃成就的行云流水;而“知识”仅如“剑谱”,只是“底子”。如此以退为进,练剑数年,耐住寂寞,若干年后,不敢说“天下谁人不识君”,至少能博得“乘风破烂会有时”。

  放眼望去,又有几人守住青灯,苦读群书,外加历练呢?大多学“老江湖”们的“形”罢了,却忘了“老江湖”们多年打下的“底子”。

  故律师之“专业”方为根本,无此根本,就是天降机遇,亦如雾霾,看着有形,抓之无物,疑惑无从下手。试问,如觥筹交错后就可拿下某大型集团公司之常年顾问,那群江湖人精都成傻子了。最终专业拿不起,伤得更重,死得更惨。

  故而,“专业”的积累才能将“剑谱”了然于胸,加以实战,边战边学,方成剑客,方能“长生”,屹立江湖!

  二.孔雀翎:细节

  “孔雀翎”外在美丽,却杀人无形。于律师江湖而言,“细节”乃“孔雀翎”,它是“魔鬼”,亦是“天使”。 细节之中,一切无以逃遁。

  曾见某江湖侠客,驰骋江湖多年,仅因法律意见书中遗漏“no”一个字,大厦倾颓。亦曾见令人忽视的草根剑客,于细节中修炼多年,自成一套,众人欣赏,日得民心,若干年后势必叱咤江湖。

  纵观身边的高手,虽有有才的狂狷之士,然多数成功侠客多注重细节。我浙江这片江湖中,有位侠客名曰吴清旺者,此人每次给初入江湖者培训,言必“细节”,诸多案例,印象深刻。

  我等凡者,更应如此,否则如何与地位显赫的侠者竞争?如何凸显我等草根小律的风格来?

  本人常以“细节派”自诩,也曾引来同事的不解或赞赏。哪怕仅是一份《证据清单》,也要做得与众不同,只为衙门官爷看着赏心;哪怕一份合同之封面,亦要雕花作秀,设计一番;哪怕是排版标点,亦要修饰再三……有人曾笑此乃“雕虫小技”,然本人深信,日久天长,内化习惯,必成我之“江湖名片”。

  而今,客户重金下聘,邀您相助,抬头就见错别字扎堆,版面粗陋,丢三落四,粗枝大叶,我等侠士形象大跌,客户疑心,重者客户逐一离去。

  然细节的背后是心血,是尊重,是严格,是气场。大到周密考虑,中到文书完美,小到外在着装……无不体现细节的魔力。渐渐地也就区分出了专业的高手和粗糙的庸者。

  三.碧玉刀:人格

  君子如玉,人格如刀。

  行走江湖,如不以“信”去人,以“德”服人,必走不远!

  律师一行,更是如此。一锤子买卖的江湖骗子从不少见,人格拙劣的必被众人抛却。曾见某大律酒桌上口出狂言 ,滔滔不绝,似乎放眼天下舍我其谁,我等在场者无一吭声。然于其如厕之时,几位商场高手、江湖侠士无不相视一笑,相互敬酒,一切尽在不言中矣!也曾见某客户于酒桌上评论某某大律,如何人品不齿,想必此刻他已失去一群客户与相助者。

  贵人相助,前提是你值得贵人信任,方能相助。受人之托,前提是你值得他人托付。我等广结善缘,将心比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必能打下一场战役,赢得一片天下!

  人脉在此,案源在此,人生在此。

  四.多情环:情商与沟通

  ——“为何要叫做‘多情环’?”

  ——“因为这双环无论套住了什么,立刻就紧紧地缠住,绝不会再脱手,就好象是个多情的女人一样。”

  此番话放之于律师江湖之背景,同样贴切。

  律师的江湖乃是“服务”为业,“专业”为底,情商等“非智力性因素”为王道的江湖。这双环,看似普通,众人看似皆知,然有几人真正领略其杀伤力?又有几人执着地锻造这把“利器”?

  “情商”与“沟通”二者可谓互为表里,一旦锻造好这把利器,则“无论套住了什么,立刻就紧紧地缠住”,案源、银两、名声亦能逐步接踵而来。

  有老江湖层言,法律服务是“聊”出来的,没有沟通,便没有价值!然也!

  武器百般,唯“口”为大——众口铄金、祸从口出、血口喷人,乃“口”之祸端;有口皆碑、口口相传、口齿伶俐,乃“口”之利处。江湖传言,律师无非上下嘴皮一碰,黄金万两!殊不知不是谁都能轻松嘴皮一碰的,“碰”不好就是祸端。这“动口”之背后,是专业的多年积淀,更是情商的凝聚。

  我等律师为当事人卖命厮杀,却常常不被理解,因结果难免或好或坏,情商与沟通的能力不同,效果必截然相反——高手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庸者则轻则投诉、重则退隐……

  “老江湖”曾言:律师,实乃处理各种“关系”而已!与公检衙门、与当事人、与同事同行地关系处理,其背后深意和学问何其之大,各种关系处理得当与否,注定了我等江湖功业有多大。

  然“情商”无形,“沟通”无形,正如侠客高手的“手中无剑”,却处处为我等江湖大业披荆斩棘。“情商”实为“口才”之渊源,方为“观念”之流露,是“沟通”之元素,为“成功”之基石。故面对客户、高手、老江湖,我等动口的前三分钟,多已高下判别,无所遁形。

  老子曰:“美言可以市。”然“美言”需要情商,不是任何的虚溜拍马皆是。情商高者,可以须尽快进入自己的江湖职业角色,尽快和“圈子里的人”打成一片,和客户打成一片,和衙门打成一片,也许如此说法有些市侩,然这是现实。

  拥有这把利器,方能驰骋江湖,屹立不倒。【待续。。。更多律师职业精彩文章也可在关注学法网微信以后回复“律师”查看(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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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f_50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18 09:01:40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说的好,也是小律们的根本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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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f_50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18 09:02:35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说的好,也是小律们的根本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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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天空89757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18 09:22:36 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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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饭前吃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18 09:36:26 来自: 中国安徽安庆
汉语言文学功底深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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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8 10:08:54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哎,怎么排版全乱了?能否在原文上编辑的?晕了
一时兴起,戏谑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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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8 10:14:12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仔细检查,还是有错别字,汗颜。续篇陆续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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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sage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3-12-18 11:19:38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LZ好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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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3-12-18 12:10:36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楼主原来是不是中学语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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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是我见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2-18 13:56:45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四.多情环:情商与沟通
     ——“为何要叫做‘多情环’?”
     ——“因为这双环无论套住了什么,立刻就紧紧地缠住,绝不会再脱手,就好象是个多情的女人一样。”
     此番话放之于律师江湖之背景,同样贴切。
    律师的江湖乃是“服务”为业,“专业”为底,情商等“非智力性因素”为王道的江湖。这双环,看似普通,众人看似皆知,然有几人真正领略其杀伤力?又有几人执着地锻造这把“利器”?
    “情商”与“沟通”二者可谓互为表里,一旦锻造好这把利器,则“无论套住了什么,立刻就紧紧地缠住”,案源、银两、名声亦能逐步接踵而来。
有老江湖层言,法律服务是“聊”出来的,没有沟通,便没有价值!然也!
     武器百般,唯“口”为大——众口铄金、祸从口出、血口喷人,乃“口”之祸端;有口皆碑、口口相传、口齿伶俐,乃“口”之利处。江湖传言,律师无非上下嘴皮一碰,黄金万两!殊不知不是谁都能轻松嘴皮一碰的,“碰”不好就是祸端。这“动口”之背后,是专业的多年积淀,更是情商的凝聚。
我等律师为当事人卖命厮杀,却常常不被理解,因结果难免或好或坏,情商与沟通的能力不同,效果必截然相反——高手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庸者则轻则投诉、重则退隐……
     “老江湖”曾言:律师,实乃处理各种“关系”而已!与公检衙门、与当事人、与同事同行地关系处理,其背后深意和学问何其之大,各种关系处理得当与否,注定了我等江湖功业有多大。
    然“情商”无形,“沟通”无形,正如侠客高手的“手中无剑”,却处处为我等江湖大业披荆斩棘。“情商”实为“口才”之渊源,方为“观念”之流露,是“沟通”之元素,为“成功”之基石。故面对客户、高手、老江湖,我等动口的前三分钟,多已高下判别,无所遁形。
     老子曰:“美言可以市。”然“美言”需要情商,不是任何的虚溜拍马皆是。情商高者,可以须尽快进入自己的江湖职业角色,尽快和“圈子里的人”打成一片,和客户打成一片,和衙门打成一片,也许如此说法有些市侩,然这是现实。
拥有这把利器,方能驰骋江湖,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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