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情环:情商与沟通
——“为何要叫做‘多情环’?”
——“因为这双环无论套住了什么,立刻就紧紧地缠住,绝不会再脱手,就好象是个多情的女人一样。”
此番话放之于律师江湖之背景,同样贴切。
律师的江湖乃是“服务”为业,“专业”为底,情商等“非智力性因素”为王道的江湖。这双环,看似普通,众人看似皆知,然有几人真正领略其杀伤力?又有几人执着地锻造这把“利器”?
“情商”与“沟通”二者可谓互为表里,一旦锻造好这把利器,则“无论套住了什么,立刻就紧紧地缠住”,案源、银两、名声亦能逐步接踵而来。
有老江湖层言,法律服务是“聊”出来的,没有沟通,便没有价值!然也!
武器百般,唯“口”为大——众口铄金、祸从口出、血口喷人,乃“口”之祸端;有口皆碑、口口相传、口齿伶俐,乃“口”之利处。江湖传言,律师无非上下嘴皮一碰,黄金万两!殊不知不是谁都能轻松嘴皮一碰的,“碰”不好就是祸端。这“动口”之背后,是专业的多年积淀,更是情商的凝聚。
我等律师为当事人卖命厮杀,却常常不被理解,因结果难免或好或坏,情商与沟通的能力不同,效果必截然相反——高手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庸者则轻则投诉、重则退隐……
“老江湖”曾言:律师,实乃处理各种“关系”而已!与公检衙门、与当事人、与同事同行地关系处理,其背后深意和学问何其之大,各种关系处理得当与否,注定了我等江湖功业有多大。
然“情商”无形,“沟通”无形,正如侠客高手的“手中无剑”,却处处为我等江湖大业披荆斩棘。“情商”实为“口才”之渊源,方为“观念”之流露,是“沟通”之元素,为“成功”之基石。故面对客户、高手、老江湖,我等动口的前三分钟,多已高下判别,无所遁形。
老子曰:“美言可以市。”然“美言”需要情商,不是任何的虚溜拍马皆是。情商高者,可以须尽快进入自己的江湖职业角色,尽快和“圈子里的人”打成一片,和客户打成一片,和衙门打成一片,也许如此说法有些市侩,然这是现实。
拥有这把利器,方能驰骋江湖,屹立不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