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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日志] 2010通过,北京律所实习日记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17 16:30:49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1150# 山野一村夫


    早就说好的,就是一直没赶上合适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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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18 10:18:28 来自: 中国北京
车子的电瓶完蛋了,无法启动,昨天去修车,结果又有一堆要换的,一个正时皮带就要4k,天啊,而且每6w公里就要换一根,我擦,下次一定要买链条的。不过我上一个车都没开到六万就换了,做了这个工作以后,手头一直很紧,换车是遥遥无期了啊。万幸的是,是在接我媳妇时候憋的,这要是去三河取传票的时候,我就哭了。保险公司免费搭电还是挺给力的,分分钟就到了,分分钟就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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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18 10:21:11 来自: 中国北京
好几个案子都到了二审,基本都是先谈话一次,然后再视情况决定开庭与否,但最近的感觉是,好像都要开庭。法官的焦点基本还是集中在事实上,而且会问出很多一审没有问过的细节,非常细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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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inwenwen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0-18 16:18:01 来自: 中国北京
08年通过司考,09年本科毕业,11年开始实习,13年拿到红本的那一刻我选择了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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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21 17:16:07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1154# lovelinwenwen直接干律师,确实有生存压力,刚毕业的话,可能社会资源也还不多,直接干,更难,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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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21 17:21:22 来自: 中国北京
那个考试,真的不是很难,或者说今年的题有点对口味了,我觉得难得都没考。除了今天这周后四天都要去开庭,要是都是我自己的案子,那该多幸福啊,可惜。
    顺义的法官再次来电一定更要我们撤诉,因为我们起诉服务合同纠纷,个人申请了仲裁要确认劳动关系,虽然我们在前,但是法官非要我们撤诉,我说我在劳动仲裁也申请了管辖权异议,那也不好使,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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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21 17:26:35 来自: 中国北京
太受刺激了,经常一起玩的一个邻居,生了个双胞胎的那个,她老公奖励他,在望京买了个355平的金茂府,这,得小2000w吧,我的伴郎,去重庆工作了两年,在那边结婚了,买了个500平的别墅,这,最近出来一起吃饭,全是这种消息,我这小内心啊,他们都是怎么挣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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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门神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0-22 09:40:26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1157# 大黄82


   额,深有同感,刚毕业两年的同学,豪车房子都置办齐了,马上结婚。   想想自己,真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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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23 12:33:26 来自: 中国北京
昨天去开庭,买卖合同纠纷,没有争议,就是委托人公司经营恶化给不了钱了,法官的意思,出个调解协议,也不说好不好拿钱,就说给你们调了得了,对方当事人不是很乐意,但是法官不管那个,就是要给调,给了十天时间回来协商。今天上午去的顺义,还是服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意义问题,对于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我提了这么几点1、合同名称为服务合同纠纷,不是劳动关系2、在顺义法院起诉是按照被告所在地确定的管辖3、我方于8月起诉,9月初开庭,被告于9月下旬,以相同的材料申请劳动仲裁,意在拖延诉讼进程。4、关于合同的性质,应当由在先立案在先开庭的法院认定,如果不是服务合同纠纷,也应当是结案后,再走其他程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42号《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由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5款规定“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一致的,人民法院结案时应当根据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相应变更案件的案由。”
5、我方已经对朝阳劳动仲裁的受理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且不应当在法院未结案前重复受案。

法官的意思是,死活让我们撤诉,我方委托人死活不同意,我也没办法,和法官说您看看怎么处理吧,法律依据稍微有点牵强,但是我觉得不应该是我们撤这个事,应该没错。哪有在先受理在先开庭撤诉的道理。况且法律关系的不同理解,是实体审判的内容,现在还不涉及,还没审就撤诉,太伤士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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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10-25 16:42:24 来自: 中国北京
昨天的庭开的挺充分,三名法官还都轮番发问。有了上次谈话作为基础,感觉对于法官的关注点已经理解的比较清楚了,对于开庭法官会问的问题也有些准备了,自己感觉说的不错,也基本还是占据着优势的。可能是二审,所有的观点都已经针尖对麦芒亮出来了,所以没有什么意外的地方。相比于庭审,我现在倒觉得,和当事人沟通做调解更难,法官从昨天到今天已经打了n个电话了,我说要不直接和当事人说,法官不愿意,当事人也不愿意。哎,累啊,调解真心累。
    今天开庭由于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都很复杂,两名陪审的法官一个问题没问,整场都在看判决书。法官给我们的辩论也只有一轮,而且基本上都是没怎么说就打断说,和上次谈话一个意见吧。不清楚什么意思,是心里有数了还是怎么的,弄得我倒有点忐忑了。这周高强度的过去了,下周事儿不多,在下周又是全都开庭的一周。
猎头问我是不是有兴趣去公司做诉讼方向的法务,可以保留执业证,我其实也比较纠结,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但是失去时间上的自由。虽然没想好,但是我说可以面试,当是就当了解了解呗,以后也可能要和公司谈法律顾问,而且就是我想去,人家也不一定能看上我。下周看看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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