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律师日志] 2010通过,北京律所实习日记

   
山野一村夫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7-25 18:01:29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山野一村夫

那我说的已经是nmf的新址了,很气派的,在八棵杨,首城国际附近。旧址就是那个圆缘园 ...
大黄82 发表于 2013-7-25 17:01

回避就算了,没啥意义
个人觉得最好的方式是把你的异议在程序上留下痕迹,比如邮寄申请书、庭审笔录(录像),剩下的事让一、二审法院裁就好了。如果当事人愿意申诉,咱不还能多份收入不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7-30 14:39:13 来自: 中国北京
上周五跑了一趟延庆,法官上午开庭,下午宣判,但是说判决书写不出来,要过些天才给,我也没等,上午开完和法官打个招呼就走了。据说他们院现在搞评优,要求必须开庭宣判,看来他们还是案子少。签笔录的时候和法官聊了聊天,到现在法官已经结了200多件了,他说他是新手,去年才当的法官审的慢。
    nmf交一个委托书,现在上诉案件要求非常严格,除了所含和委托书,必须要有律师证复印件,而且都不能有任何涂改。我没有师傅的律师证复印件,为了不再跑一趟,只好把他的名字划了先。
    明天开一个确权的案子,妈妈们是公租房的承租人,儿子是共同居住,后拆迁,给了妈一套经适房,儿子是被安置人,后女儿和妈妈背着儿子做了个买卖,把房子过给了女儿,随即母亲去世。女儿取得房产证后,就找流氓中介把儿子给清出去了,然后将房屋出租。儿子不忿,要打确权,确认自己有权居住在房屋中。
    用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京高法发【2010】458号。
第十一条 出卖人因婚前和购买、拆迁安置等原因单独享有房屋无所有权,其配偶、其他亲属或被拆迁安置人因婚姻、亲属关系或拆迁政策规定有权居住该房屋,并形成共居事实,居住人以出卖人装让房屋未经其同意,侵害其居住利益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居住人的相关权益应当得到法律保护。
    按照东城立案法官的说法,相关权益就是拆迁款或者是居住权,可以选择其一,另一个法官说,如果最后不能住,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赔房租,也能赔不少拿,十几万没问题。
    我就是先打确认有权居住,再考虑怎么换成钱。明天下午自己去。
   最近好几个案子都到了关键时刻,晚上做梦竟然梦到了读判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8-1 17:24:47 来自: 中国北京
天气热,火气就是大,昨天开庭当事人没去,我和法官就一个证据是否应当调取争的不可开交时,对方当事人说话:“我x,有那个功夫你干点正经事儿”,一下就点燃了我的愤怒。好在忍住了没骂人,只是说了句“问你了吗,到你说了吗”法官说都别说了。这是我第一次和对方当事人发生冲突,他们这个案子也是糟心,亲兄弟姐妹5个人,为了老太太的一套拆迁房,官司都打烂了,现在这个是第7场,亲人间早就反目成仇了。现在回想起来,母亲在天之灵也一定不希望看到这个局面,而且还没打继承那,也就是说未来最少要有一场继承官司要打。
     昨天去cp法院交上诉状,最后一天了,给法官和书记员打电话都找不到人,只要交到代收窗口,这个案子里有个小插曲,通知我的是7月15日去取判决,但是那是周一我限行,我就周二去的,但是判决书写的是7月15日。我领取判决书时,书记员说,写15日吧,我说为啥,哪天来的就写哪天呗,写的16日。这样31日正好是最后一天,代收窗口的法官说,我们院都是判决书写那天,就让哪天领走的,你这个情况那我得核实,有可能过期了,但是法官休假了,书记员找不到,人家快下班了。最后说,东西先留下,不给收条,联系上了再告诉你过来交费。也只能这样了。为了10元上诉费,看来是无疑要再跑一趟了。 所以我总结,这种特别远的案子,要不就别接,要不就要多要点钱。对比与这个,上午nmf找我去补材料,玩儿一样就去了一圈,毫无压力啊。
    上次说的8k的漏水的案子,给开发商发了个律师函,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回复了。我很邪恶的想他们一定是不理我,需要开庭处理。这要是一个律师函就解决了额,咋收人家钱啊,不行就收4k或者2k吧。哎。闹心,最近没啥正经案子,辽宁劳动争议的那个又陷入了拉锯。有点烦,和天气也有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小门神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8-2 08:20:08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1083# 大黄82

最近大家火气都很大啊,外面到处有命案。在单位也见到有人爆发脾气啦,特别刺激,虽然仅仅是大声喊出来发泄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8-2 14:52:10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1084# 小小门神
天气热,去的地方都远,加上几个案子都进入了拉锯的关键时刻,真的感觉到脑细胞不够用了都。而且,感觉结果都不乐观,也让我有点焦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8-2 15:28:45 来自: 中国北京
刚收到的判决书,延庆的案子,输了,心情大受影响,看来还是不成熟啊。案件的关键定案依据,是法官打电话做的一个谈话,我在开庭过程中认为这个证据有很大问题,法官让质证,我的质证意见是认为这个不是证据,且无法核实身份,也不符合证据形式,没有效力,如果作为证据,应当是证人证言,应当证人出庭,我也要交叉询问。但是法官还是依据这个认定了案件的最重要的事实。看来上诉在所难免,关键是交上诉费要不要再跑一趟延庆了,这个我真的怕了,而且给500元差旅跑三趟,已经赔了。更何况还是输了官司,再跑也没动力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yinala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8-5 17:15:05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每次没信心的时候,都会过来看下你的实习日记,然后再摆正心态努力坚持。
今天特地过来感谢一下,哈哈!
感谢大黄律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王阳明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8-8 10:37:29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回复 614# 大黄82


    那人看起来是个心胸极其狭窄的,建议您还是学个人品好些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8-9 14:02:11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1087# ayinala

我最近也压力好大,日志写的都少了,因为全是糟心的事儿。三方面的压力,一是案件本身带来的压力,毕竟不可能每个案子都是稳拿把攥的,还是有风险的。二是大量的无法立案的案子带来的压力,立不上案就是白跑,而且眼见着代理费收不上来。三是竞争压力,案子还是少,而且都是些非优质的。没有案子,烦躁,上来了案子立不上更烦躁,立上了,打不赢更更更烦躁,而且还都是远郊区县的案子,死的心都有了。这个工作可能就是这样,竞争力低的时候就要挺,加油吧,共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3-8-9 14:03:46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1088# 王阳明
人都是有多个性格特征的,学个开拓精神吧,谢谢你的关心,那都是好久好久以前的发言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 没有医师资格的医生,与不满14岁的女患者发生了关系!

    每天坚持,来学法网答题,每天进步一点点!以下,为2025年6月18日的“每日一题”: 详情 >>

    2025-06-18

  • 2025法学专业中国大学排名!谁将登顶?

    学法网据高等教育专业评价机构“软科”最新消息,6月18日,“软科”正式发布了“2025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该排名是目前覆盖专业数量最广、参评专业规模最大的中国大学 详情 >>

    2025-06-18

2433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