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法中行
仍对C选项的持有疑义,请楼主帮忙解释一下。
《侵权行为法》第十条修正了《人身 ...
liyongxiao 发表于 2010-7-21 11:14
同问。
“若甲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发出子弹,则表明其行为与老农受伤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行为,当然可以免责,C选项正确”
——本人认为这个解析不对。就像楼上所言“除非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否则共同危险的所有人均需负连带责任,297页“共同危险部分行为人不得通过证明其不是加害人或者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主张免责”。如果认定甲能免责,那就只能这样认定——其根本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因为其行为不具有危险可能性。题目中只有乙丙构成共同危险侵害人,甲当然没有责任。反过来说,若承认甲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就不能通过证明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而主张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