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章 共有 » 民法 » #8232 题目内容及评论
8232#
甲、乙是兄弟二人,二人约定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牛共同所有,但因该牛易受惊,甲便自己决定将牛出卖给丙,但未声明该牛易受惊,丙在使用该牛时,丁正巧路过,牛突然受惊,将丁撞伤。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丁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本题有 55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70
57
41
详细评论内容
15 # lyw2009 发表于 2010-1-27 10:16
甲出卖牛的行为经乙的追认,买卖行为有效,丙为所有人,有丙赔偿,但丙可以以合同存在欺诈为由,请求撤销买卖合同,有甲赔偿损失;乙不追认,买卖行为无效,所有人为甲乙,丙为管理人,负赔偿责任,有权向所有人甲乙追偿
huayanling发表于2009-07-2218:40:56
14 # glum023 发表于 2009-10-12 14:13
丁的损失应该由丙负责,然后由于甲丙合同存在欺诈行,按财产共同共有,丙可以向甲乙的任何一人追偿。
13 # huayanling 发表于 2009-7-22 18:40
甲出卖牛的行为经乙的追认,买卖行为有效,丙为所有人,有丙赔偿,但丙可以以合同存在欺诈为由,请求撤销买卖合同,有甲赔偿损失;乙不追认,买卖行为无效,所有人为甲乙,丙为管理人,负赔偿责任,有权向所有人甲乙追偿。
12 # elppa0305 发表于 2009-6-22 10:57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1 # elppa0305 发表于 2009-6-22 10:56
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0 # hopebird 发表于 2009-6-7 13:59
动物侵权,管理人负责,后据瑕疵担保责任向甲乙追偿
9 # wenhong 发表于 2009-6-5 11:07
明明就和上一题一摸一样..答案又变了..无语..
8 # 13929827600m 发表于 2009-5-30 00:03
当然是丙先给赔偿。赔偿后丙可以向甲乙追究违约责任
7 # 13929827600m 发表于 2009-5-30 00:02
这个涉及到共同共有处分共有物、合同的标的瑕疵担保的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丙副赔偿责任。其次考虑的问题是是家庭关系的共同共有财产,甲处分牛的行为应当得到乙的同意,并且该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对于丙来说,这是效力待定的行为。假如乙追认行为有效,牛的所有权是丙。但是合同法上的瑕疵担保,可以追究甲乙两人违约的连带责任。如果乙不予追认甲的处分行为,丙是善意取得的话,已经取得了牛的所有权,最后还是由甲乙两人承担违约责任。
6 # 挑战者的幸福 发表于 2009-5-6 16:33
感觉民法就是乱扯一通。什么都能扯得上。卖头牛就成经营者了。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