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刑诉综合【2013】 » 刑事诉讼 » #24796 题目内容及评论
24796#
张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取保候审。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人民检察院还需要对张某取保候审,则人民检察院正确的做法是:
  • 不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取保候审期限重新计算
  • 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重新计算取保候审期限
  • 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
  • 不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直接由公安机关继续执行且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
  
本题有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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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9 09:45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02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学\法\网|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1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3-28 13:49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02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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