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power 发表于 2009-3-31 15:23:19

从其他网站上看到这个贴子,直接搜了过来。
看到出,作者已在律所打拼多年了,而且应该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乐于将自己的经验分享给后来者。
期望看到后续内容。

Gepower 发表于 2009-3-31 15:26:08

从其他网站上看到这个贴子,直接搜了过来。
看到出,作者在律所里工作很有心得,而且应该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乐于将自己的经验分享给后来者。
期望看到后续内容。

左都御史 发表于 2009-4-4 23:30:23

(被一位网友短信,说我是“太监贴楼主”,:funk: 晕啊,我没去练葵花宝典,肯定不会是太监的,只是前段时是实在太忙了,非常抱歉,望各位海涵!今天有空,我会补充完整的。)
    误区二女孩子不适合做律师
    律师行业有太多优秀的女性律师,而且现在仍有许许多多的女性朋友正在为律师梦而拼博着,我从来都不认为女性不适合做律师,相反,时常会被一些优秀女律师的水平而折服。
    得出女性不适合做律师结论的朋友,很多是没有真正进入过律师业的朋友和在校同学,或者虽在此行业,却以个例推断全部,很多例子都是道听途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看到消极一面而无限放大。流行的观点是:
    1、应酬太多。自己不喜欢也不愿意与大客户或公、检、法、政府人员一起吃饭陪酒,心理障碍是担心自己不会喝酒,无法很好的与客户沟通。
    2、无案源、无关系、无背景,对拓展案源无信心。认为女性拓展案源无法和男性相比,一旦有突破又会被一些人误解是靠其他手段。
    3、风险过大。律师工作不稳定,饥一顿饱一顿,女性需要一个稳定的职业,入行风险过大,尤其是面临结婚的女性,更是担心。
    4、怕被揩油吃豆腐。(呵呵,这个问题好像有网友在学法网上提到过)。
    5……
    对以上观点和想法我们具体分析:

左都御史 发表于 2009-4-4 23:39:37

首先,律师行业也只是万千行业中的一行,并无性别的特殊要求,男同胞能干,女同胞照样能行,公、检、法能产生大量的优秀女刑警、女检察官、女法官,为什么律师行业就不能有优秀的女律师产生呢?不要片面的认为公、检、法中的人只是靠制度和背景混出的,这个群体中固然是藏龙卧虎,精英济济,但许许多多的牛人也是经过大风大浪中不断努力和拼搏才出头的。有些人吃的苦并不比一位成功律师吃的苦少。
其二,大家要摆正心态,客观的去看待现实中发生的事,说到交际应酬,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吃饭喝酒,其实你在刚刚从事律师行业时陪酒吃饭并不是你所主要面对的,指导律师或主任在会见客户和某些人时,有时根本不会带你去,即使叫你去,他们也会说明白是和什么人去吃饭,而且指导律师或主任带你去的目的并不一定是让你陪酒吃饭,有时可能是让你去观摩他们的交际,有时可能是想把优秀的你向重要的客户去推销,以后由你来负责这名客户的法律事务,这都是说不定的。当然你也完全可以选择去与不去,一个正规的律师所,一位负责任的指导律师不会把你带到一个让你无所适从的饭局和当事人的面前的,更不会强迫你去的。初进律所,我记得前面已说过,新人最主要的是学习,一方面要把指导律师交的事很好的完成,另外自己要手勤脑勤腿勤的主动去学习和帮助律师做事,这样的你,在律所中很快会获得掌声的。
    至于应酬,我们要辩证去对待,每一次的应酬也是一次增加交际和融入社会、积累自己人脉的良好机会和场合,是否要把握这次机会、如何去把握,这个很少有人主动去教你,也很少有人指点你,全在于你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对每一位陌生客户价值的衡量,可能需要你对细节的观察和言行的判断。“酒桌文化”为什么在中国能大行其道,有它一定的历史积淀,当然你可以选择鄙视这一现象,但同样也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况且每个饭局并非全是“淤泥”,如何才能做到恰到好处,这个没有标准,只有自己去认识和把握了。每个人只要将来进入社会工作,无一例外要受社会规则的挑战和考验,既然自己没看破红尘,何必将自己封闭于世界之外、躲避于社会之规则外呢?存在即是合理,虽非至理,也算名言,睁开眼睛,抬头挺胸俯视你脚下的一切,别人能为,我凭什么不可以?别人能在这个世界中混得如鱼得水,凭什么自己就要躲开?既然资源这块蛋糕存在,你能分一部分,我凭什么就不可以去分?你的躲避自然会给其他人多一份机会,何必白白浪费?当你把自己融入这个社会,你也会发现,自己一样会很强大的。

左都御史 发表于 2009-4-4 23:42:26

第三,无关系无背景是否就决定了这一行业的成败呢?现在这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一问题我在读书时同样在在,而且当时深信不疑,做律师必须要有关系有背景,否则就无法玩。当我参加工作时就很快发现,这是一个借口或是托辞,当然你也可以不认同我下面说的。
我的观点是:每一位拥有人际关系(或多或少)和社会背景的朋友,这些软资源都不是无中生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即使其父母朋友、家族裙带的关系,同样也不是天生就有的,更别说在公、检、法、政府机关熬了数载或数十载的朋友们了。这些软资源全部是要靠个人去积累的,如果你的父母和亲朋好友有这样的关系,你要好好珍惜,因为你已在同一起跑线上比别人拥有更好的条件,但你同样要理性的认识到,这些关系不是自己直接创造的,是你在利用着他们给你的现成的条件,属于间接的、不稳定的、自己不可控的,决定这关系利用到什么程度不是你自己,而是创造这一关系的当事人,你随时可能被这些关系抛弃而无所适从,这样的现实案例我们身边每天都在发生。我认为,真正可靠的、稳定的、可控的人际关系必须靠自己去亲自开拓、积累、维护,即使你属上述已有现成关系和背景的朋友也要把间接的关系想办法转化为自己可控的主动关系,如果你不属于上述这个阶层,就像本人一样的“三无”人员,那么我的建议是靠自己去创造,自己去开拓,自己去拼属于自己的人脉资源,这一过程不会轻松,但也不是死路一条,只有亲自开拓交往形成的“关系”,才有可能变成自己可“利用”和掌控的潜在资源和无形资产,在很多时候是最过硬的东西。
在机关单位工作过的朋友们可能更有这种体会,在升职换届时潜规则的利用中,自己建立的关系更直接更有用,更让你放心,而间接的关系则让你时时处在一种不可预测的未知状态中,花费的成本和代价也是非常高,而且环节越多,把柄也越多,风险值也越高、效率和效果却是大大的打折扣。同理,在律师行业与客户和公、检、法、政府打交道时此学问同样适用,自己比较一下,直接的人脉资源可靠,还是间接的可靠?自己拼出的更方便还是利用其他人的老本划算?所以,我自己认为,所有的关系都是当事人们去创造和维护出的,父母、亲朋好友无一例外,我们坐享其成终究会坐吃山空的,输血不是救人的好方法,只有让自己的机体有造血功能才是长远之策,学会自己去创造、开拓、营销、维护。因为我们中的大部分人不会有省部级子女的关系,也不会拥有公、检、法、政府的背景,人脉、关系需要自己去一点一滴的积累,案源市场更是需要一步一步去拓展,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无所有的我们,不要过于悲观,有父辈们的资源固然是很有利的条件,但并不是长久之计,我们更不能坐以待毙。我们不能只看到成功律师的现状,更要去了解他们的过去,其实大部分前辈都是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奋斗出来的。既然选择这一行业,我们就要有信心做成功,尤其是正在想进入这个行业的朋友和已进入这个行业的新人,在开拓案源和积累人脉关系上我们一定不能泄气和灰心,如果这个心理障碍突破不了,我们如何才能把律师之路走下去?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握一切可把握的机会,自己去拼,也许你现在还是一位在家的待业者,谁又能断定十年后你是位开着宝马奔驰的大牌律师,是世界五百强企业的高级法律顾问呢?李宁的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

左都御史 发表于 2009-4-4 23:45:35

       关于风险,这一行业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网上很多贴子已有详细的分析,这主要在于你自己的选择,律师行业,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既想稳定,轻松,又想获得高额的收入,现阶段除了中国垄断的一些行业和体制内的部分受益者外,大部分行业并不存在这样的特征。我在开篇中也曾提到过这个行业的的特点,能否下定决心说服自己全在于我们自己。既然我们向往这个行业,那么它肯定有吸引我们的地方和价值所在,除了让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法学修养外,未来的前途也是存在潜在巨大竞争优势的,试想一个目前拿高工资奖金的高速公路收费员,其从事职业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和你有可比性否?十年、二十年积累后呢?你还会羡慕么?我并不是贬低收费员,我认为所有的劳动者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举此例只为说明上述道理而已,对号入座的朋友请勿拿砖砸我。       至于女性朋友怕被揩油吃豆腐,我觉得无此担心的必要,任何一个行业中,只要男女在一起共事,一般是女性朋友受到男士的照顾和保护的比例比较大才对,被吃豆腐的应该是极少吧。正规的所,已在律协注册的在职律师,很难想像去做这方面出格的事,一旦被有效投诉,轻则被警告,重则,这辈子继续从事律师的资格基本就此终结了,当前对律师所和律师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当然,自己选择的律所时要慎重,选相对比较规范的所,尤其是指导律师的人品我觉得很重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你的指导律师经常带你去一些灯红酒绿的地方会见当事人,或有意无意让你感到被吃豆腐的危险,我看你可以早点选择别的所或指导律师了。其他的所我不是很清楚,我的指导律师教我的原则是,上班会见当事人,一般是约对方到自己所里,一方面可以让对方了解我们所的情况,让当事人对你的所心中有个初步的印象,另外自己从心理上有一种家和主人的感觉,谈话能很好的控制,如果是大的企业和重要的客户可以预约上门去洽谈的。而下班后,和当事人谈案件一般都是找对方认为比较适合的地点,尤其与女性当事人谈案件,一般是预约当事人去环境优雅的咖啡厅,让对方在会见你前不至于抱一种不安全感。      六、后记      写了这么多,我还是希望有更多的朋友投身于律师行业,虽然我们面临的司法环境无法与西方相比,困难更是不少,但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朋友还是要坚定信心,我们连司考能不怕,还怕司考以后的路吗?既然选择了法律专业,我们没有理由半途而废、中途夭折,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我们同样也在不断的进步,辛辛苦苦考到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难道我们仅仅是向周围的人展示自己会考试吗?这就是自己需要的心理安慰?一位考到驾照的人却不想去开车,驾照对考试的人来讲有何用处?N年后,给你一部车,你还敢开吗?是否还有信心呢?车的主人敢把开车任务给你么?所以,这些浮华的贴金纸不是我们追求的根本,我们至少要对得起夏日里流淌的汗水和挑灯夜战、拼搏付出的点点心血,更要积极的参与到法律实践的实务当中,只有这样,我们拼死拼活拿到的资格证才不会变成废纸,当你用自己的力量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时,你才会有真实的成就感和充实感,说得高尚一些是在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而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说得俗一些是让自己的努力转换为更高效的经济生产力,让我们司考人的价值在现实中能真实的体现出来。我们每一位拼司考的人在困难面前都应该不抛弃、不放弃。       很少从键盘中敲出这么多的文字,以我的律所工作经验,实在无更多的经验分享,随便乱写一些,请过目的朋友多多包涵指正。春节后,所里的事很多,一个多月,基本处在每晚都加班的状态中,偶尔会上网来浏览大家的贴子,限于时间一直再没回复此贴,今天周末,把这差点太监的贴有个交待,耽搁了很久很久,希望各位多多谅解。       非常感谢贴中所有朋友的支持和鼓励,是你们的信任和肯定,给了我继续写贴动力,如果以后还有什么好的经验和心得,我会毫无保留的在这儿和大家一起分享、交流,共同进步。在此也非常感谢水版对版面的的辛苦整理与辛勤付出,为我们在此交流提供了无私的帮助。大家有什么疑问可在贴中提出,我会尽自己所能给予回复,同时也希望其他朋友多写些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一起来分享。(完)                                                                                                                                                                                                                                                2009-4-4

水遇而安 发表于 2009-4-4 23:48:35

强啊,阿水第一时间赶上,先狂顶再整理!

zmq111 发表于 2009-4-5 00:09:35

成熟的认识,
客观的站位,
法律的思考
有益的帖子!

水遇而安 发表于 2009-4-5 00:15:12

明天阿水将退出本文word版和PDF版,将进行精美排版并提供下载,以方便大家打印查看。
另外强烈建议论坛授予左都大人“学法网荣誉贵宾” 称号!

qq214617714 发表于 2009-4-5 07:48:12

辛苦了 楼主,以后希望我们都成为牛逼律师,庭审中搞点对台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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