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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实务] 带你梳理!今天实施的《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楼主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前天 11:55 查看:224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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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生效的新《公司法》,无论对于法考还是实务,均具有重要意义。而与之相辅相成的《关于适用公司法的时间效力若干规定》也已于6月27日获得通过,并同样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今天学法网将带领大家一起梳理并深入理解这一与新《公司法》配套的重要规定!

在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进行把握:

一、背景与目的

背景: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该修订后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目的:为解决新旧《公司法》在施行过程中的衔接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本《规定》,以确保法律的平稳过渡和正确适用。

二、主要内容概述

《规定》全文共计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法时间效力的一般规定及有利溯及规则:

新《公司法》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新《公司法》的规定。

新《公司法》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原则上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但如果适用新《公司法》更有利于实现其立法目的,则适用新《公司法》的规定。

2、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利溯及规则:

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与公司有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依据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认定无效,而依据新《公司法》认定有效,则适用新《公司法》的规定。

3、合同履行的有利溯及规则:

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订立的与公司有关的合同,如果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新《公司法》施行后,对于施行前的履行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施行后的履行行为,则适用新《公司法》的规定。

4、新增规定的空白溯及规则:

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新《公司法》作出了规定,则适用新《公司法》的规定。

5、细化规定的溯及适用规则:

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已有原则性规定,而新《公司法》作出了具体规定,则适用新《公司法》的规定。

6、清算责任的法律适用:

对于应当进行清算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新《公司法》施行前的清算责任争议,原则上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但如果至新《公司法》施行日未满十五日,则适用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7、既判力优于溯及力规则:

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则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8、生效时间:

《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三、理解要点

1、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规定》在总体上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即新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事实。但为了更好地实现立法目的和保护当事人权益,《规定》也设置了一些有利溯及的情形。

2、立法目的与当事人权益保护:

《规定》在适用新《公司法》时,特别强调了立法目的的实现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这意味着在适用新法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立法背景和目的,以及是否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具体情形的细化规定:

《规定》对于不同情形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包括股东会召集程序、股权转让、利润分配、清算责任等多个方面。这些细化规定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时间效力的灵活处理:

《规定》在处理新旧法律的衔接适用问题时,采取了灵活的处理方式。既坚持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又设置了有利溯及的情形;既考虑了立法目的的实现,又兼顾了当事人权益的保护。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确保法律的平稳过渡和正确适用。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前天 16:0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非常感谢超级版主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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