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成职务侵占罪的难点在于犯罪客体所有权人的认定。在本案中,钱最终退给了劳务人员,而不是A公司。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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