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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又有律师被判刑,这次是因为这个...

 楼主 律师路上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23-11-23 10:29:33 查看:5566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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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牟利,自制法律文书骗取当事人钱财。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结了该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悉,老吕的儿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爱子心切的老吕经朋友介绍,委托张律师为其儿子辩护。张律师求财心切,竟谎称“有门路”,可以把老吕的儿子从看守所“捞出来”。为了让老吕信以为真,张律师通过修图软件自制了《不起诉决定书》、退赃缴费发票等法律文书,以此骗取老吕40万元的“打点费”及“退赃款”

事后,老吕的儿子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老吕要求张律师退钱,却已联系不上张律师。老吕发现被骗遂报警,不久,张律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福田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在执业期间对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家属进行虚假承诺,谎称其可以帮助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受刑罚,并通过自制《不起诉决定书》首页、伪造退赃缴款凭证等法律文书的方式,骗取被害人40万元,后失去联系。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承诺、伪造文书,骗取委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罚

综上,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福田法院法官胡许晴表示,公平正义是广大民众对法治的共同期待,也是每个法律从业者的价值追求。然而,在实践中,一旦亲人“犯事”,有些家属往往病急乱投“医”,寄希望于金钱打点、关系疏通等方式帮助嫌疑人逃脱罪责。部分不法分子抓住了当事人及其亲属法律意识薄弱,迷信“托关系”“走后门”的心理,吹嘘自己有能力、有关系,以此获得当事人的信任,继而骗取钱财。

法官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遇到涉诉纠纷时,切莫相信所谓的“托关系”“能协调”说辞,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法律从业者更要以此为戒,模范遵法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来源|深圳特区报,记者|吴梓欣)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11-23 15:22:0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崇左
古人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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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999 学法5级 发表于 2023-11-27 12:40:3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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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大官人2020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23-11-28 13:03:1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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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hua2000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3-12-3 00:03:1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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