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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启蒙教育

 楼主 豫尚春彰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3-11-17 21:16:48 查看:5241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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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我看来,当一个人的兴趣能够成为他未来的职业时,他可能会感到幸福,而对于社会来说,这也是非常有益的。可是,兴趣和职业之间的契合并不会乐观。个人的兴趣与社会发展之间往往存在矛盾,这也反映了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兴趣是可以培养的,而职业也并非天生的。职业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和改变的,但无论如何改变,最终都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正如:人在,家在。我们教育的核心始终是“人”。
孔子作为至圣先师,早就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我们确实需要正视人的共性,但更不能忽视个体的独特性。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经历了不同的认知阶段,从无知到有知。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用探索的眼光观察世界,这也是人类探索世界的方式。从自由的心灵出发,我们逐渐形成了各种规则、定理和法律等。,这些规则并非绝对正确,因此创新和进步才得以存在。
“鸿蒙初辟本无性,打破冥顽须悟空”。我认为,学习知识应该从自由的心灵出发,通过规则的引导,达到新的自由。但是,我们的教育制度和方式可能更倾向于将规则强加于自由的心灵之上。因此,我们需要在教育中寻求自由与规制的平衡,以促进探索和创新的发展。
通过我的教育经历和律师执业的心得,我逐渐意识到内在独立思考的重要性。其实,每个专家都基于自己的成长历程、生活经历和教育背景形成了自己的观点,而每个人的经历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可能学习研究各种观点,有时甚至观点相悖,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有时却忽视了自己内心最朴素、最真实、最自由的想法,从而失去了自我,甚至迷失了自我。
法律这门学科与其他理工科相比,确实有一些不同,但也存在一定的共通性。在办案能力和质量方面,我认为提问能力和责任心是最关键的两点。其他方面,如地位、学历等都是相对的,不能决定办案质量。内在的独立思考对于法律人至关重要,也是律师精神的体现。我们的内心之所以困惑,某种程度上也是自由和经验、规则的冲突。正是通过这种冲突,我们或许能够找到创新和进步的起点。
而这种困惑直接的体现就是问题。当一个案件到达我们手中时,我认为,我们首先不是急于检索类似案例来指导,也不是急于提出解决方案,而是要发现问题。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发现问题和系统阐述问题可能比得到解答更为重要。”我认为这个观点同样适用于法律人。有时候,一个问题的提出足以改变案件的走向。而实习律师或年轻律师最常遇到的问题往往是因为惯性思维和先入为主等因素而意识不到问题的存在。这就出现了:没有问题可能就是最大的问题。
我五岁之前的记忆早已消散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仅依稀记得五岁那年,跟着二哥和一群“熊孩子”一起去上学的场景,这是我目前最早的记忆。一群欢快的孩子们背着旧衣服或蛇皮袋制作的单肩书包,开心地走在上学的路上。二哥给我讲着幼儿园“老教授”的故事,给我指着那栋红砖瓦房的幼儿园教室。可惜,我来到幼儿园并没有见到那位和蔼可亲的“老教授”,后来才知道,他已经去世了。但是“老教授”这个名字将永远铭刻在我们这群“熊孩子”的心中。
升入小学后,我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位良师,我的语文老师杨老师。她和我是同村的,按照村里的辈分,我称她为“姐姐”。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她没有那么早离世,也许我的命运会有所不同。在我第二个片段的记忆中,我依稀还能看到她穿着那件破旧但整洁的黑色棉袄,弯着腰,在路边的沟里捡起“熊孩子们”丢掉的馒头。
在我沉睡的记忆中,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是如何教学的。她从不歧视那些后进生,她对我们付出的爱和真心是永远值得铭记的。在她的语文课堂上,她给予孩子们充分发挥的空间,还让我们分组扮演课文中的不同角色进行表演。对于那些沉默寡言的孩子,她也会鼓励他们大胆发言。她还在班级里实施了“帮扶政策”,让先进生帮助后进生。我记得当时,我因为被列为先进生,内心感到非常开心。
但有一件事却一直成为了我童年心中的痛。或许已经有很多人忘记了那些年流行的“贺年卡”。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杨老师拿着一堆贺年卡来到教室,对孩子们表示感谢。记得当时她幸福地说道:“当我老了,翻开这些贺卡,看到你们的祝福,我一定会感到幸福。”放学后,我就找我的父亲想要几毛钱买贺年卡。可惜,我的父亲听到我要买贺年卡送给杨老师,他就笑了,说不用的。对我而言,我不想在杨老师年迈时,班级的贺年卡里缺少我这一位“熊孩子”的心里祝福。
有人说:“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古圣先贤也说:“五十而知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尽人事,知天命”,“天命之谓性”。我不知道冥冥中是否真的有所谓“命运”的存在,但我知道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杨老师应该在我未读完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休课了。后来才知道,她生病了,得了食道癌。她的丈夫为了她做了最后的努力。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不知道华哥(杨老师的丈夫,匿名)从哪里得到的信息,我的父亲让我们兄弟准备好手电筒,等夜幕降临,一起趁着夜色打着手电去寻找夜间出动的“癞蛤蟆”。我至今记得,我们很快就在一个粪坑旁边找到了一只肥硕的“癞蛤蟆”。那丑陋的身躯,在灯光的照耀下,它的眼睛闪烁着绿光,让我至今头皮发麻。可惜的是,最终那只“大蟾蜍”也未能拯救一位伟大的生命。
我自己没有见到杨老师最后一面,只是听家里人说过她临走时的样子。杨老师的葬礼并没有按照村里的风俗举办,而是举行了一场追悼会。后来,杨老师的家人搬离了我们的村子。
有一次,在村子东边与一群“熊孩子们”玩耍时,我意外地发现了杨老师经常佩戴的珠子发套。我捡起来,拽断了绳子,将珠子握在手中,用力撒向天空,这算是我对她最后的告别。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杨老师还在,我是否能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是否会有不同的人生。在我们的小学里,老师基本上都是跟班走的。我的后续老师似乎一直跟随我从三年级到小学毕业。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思考过,跟班走虽然有好处,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长期无法改变的偏见。学习好的学生在他们的教导下一直保持优秀,而学习差的学生可能一直被视为差生,根本没有机会翻身。这种情况竟然在我身上残酷地发生了。
(二)
记得那应该是一次小三生小四的考试。按照学校的惯例,为了防止学生作弊,我们这些考生都需要搬着自己的小板凳,到学校的院子里分开进行考试。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抢占了一颗大树旁的位置,得意地坐在地上靠着大树。
那是一场数学考试。对我来说,数学真是太难了,几乎到了一窍不通的地步,因为我对这些抽象的数字有太多的疑问,不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作用。别说什么分子、分母,有时候甚至七加八都经常算错。可是,那场考试却让我终生难忘。后来,我也曾客观地反省过自己,我应该还是有一定“慧根”的,呵呵,只不过这种智慧之光忽明忽暗,最终还是被那肥硕的身体所淹没了。
我接到老师发放的试卷,小心翼翼地写上姓名等信息,开始漫无目的地答题。哎,太难了,枯燥无趣,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话外音:考试都能睡着,真是奇葩)。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突然惊醒了,定了定神,突然意识到事情不妙。我便开始痛骂自己,骂自己的名字,骂自己对不起父母。于是,我瞪大眼睛专注地盯着试题,奋笔疾书起来,边写边挥舞着左右手,默念着:“这题还不简单。”那时、那景至今仍然在我记忆中清晰如昨。我目光如炬,奋笔疾书,犹如神助,很快就把题目做完了。后面我还检查了一遍,发现有一道大题答错了,我赶紧及时纠正。在考试铃声响起前,我兴奋地交上了自己满意的答卷。其实,我并不清楚自己能考多少分,毕竟,不及格对我来说是一种常态。
,那次成绩出来之后,我竟然奇迹般地考了94分。数学成绩应该在全班排名第四,但我在兴奋之余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问题。成绩公布后,数学老师就径直走到我的面前,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质问我:“你是抄谁的试卷?”那一刻,对于我那幼小的心灵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我已经不记得当时我怎么回怼那位数学老师的了,但是只记得自己很是气愤。从那时起,我对这位数学老师的好感彻底消失了。整个小学时期,我的数学成绩也一差到底。
后来,大概是在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进行了一次班级考试。数学老师提议让我们互相批改试卷。如果这次互改的对象是两个学习成绩较差的“熊孩子”,那会发生什么呢?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两张试卷竟然被随机分配给了我和我的同桌。我给他打分,他也给我打分。对于我们这两个学习差的学生来说,这次机会似乎是我们翻身的机会。我们俩商量着,将错题按照正确答案进行涂改。当时,我们担心老师会怀疑我们作弊,所以我们说分数不要太高,一般般就可以了。批改结束后,我们俩都得了八十多分。
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并不知道这次考试的题目有一定的难度,全班的分数都在六七十分左右。结果,我和我的同桌竟然成为了班级的第一名和第二名。
这种事情无需多言,大家都心知肚明。数学老师和全班同学的目光聚焦在我和我的同桌身上,整个教室的气氛瞬间凝固。或许在我的数学老师心中,对于我的那次考试已经有了确定的结论,无论我当时如何辩解。唉!我承认,互改试卷确实是一种作弊行为,但那次犹如神助的考试确实是我自己努力的成果。之后,我曾尝试过类似的方法,但似乎再也没有取得过类似的效果,再没有“显灵”,呵呵。直到初中,我才开始真正感受到自己的真才实学,与小学时期的“犹如神助”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回顾小学五年,我总体上度过了一段浑浑噩噩的时光。有时候,自己也会自嘲一下:在小学时,座位是按照身高排列,而我总是坐在最后一排;到了高中,座位则是按照学习成绩排列,而我依然坐在最后一排。那时的我始终没有成为他人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11-19 16:42:4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记忆力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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