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词
法考经验
律师执业
实习律师
法考题库
律师梦飞翔
如是我见
yxr86
法考改革
法考老师
法考复习计划
员额制
本版
帖子
用户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首页
学法网首页
社区
学法交流
APP
学法网APP下载
法圈
题库
法考题库及在线测试
考场
法考模拟考场
微信扫一扫
下载学法网APP
手机端
搜索
扫码登录更安全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免费注册
投稿
纯真题库
分年真题(限时)
学法网
»
社区
›
法律交流
›
法律实务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肇事逃逸怎么办?
回复
收藏
[民事实务]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肇事逃逸怎么办?
楼主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23-4-13 17:31:22
查看:1985
回复:2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免费注册
x
来源|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法官|
洪彬,
撰稿丨
崔存星
一、案情回顾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且肇事逃逸,受损车主如何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
受损车主可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可行使“代位求偿权”向对方索赔
。下面,请根据槐荫法院赵洪彬法官审理的这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了解相关法律问题。
朱某驾驶汽车途经十字路口时,被闯红灯的舒某碰撞,舒某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事故给朱某造成车损1.5万元,
原本车损应由舒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但舒某逃逸后一直找不到人
。
好在朱某为自己的汽车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综合商业险。根据保险合同,朱某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朱某赔付了全部车损1.5万元,并按规定朱某向该公司出具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将上述已获得赔付款项的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该保险公司将舒某诉至槐荫区法院,请求判令舒某赔偿其1.5万元及利息。
二、裁判结果
槐荫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舒某驾驶机动车与朱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舒某承担全部责任,对此本院予以确认。
事故发生后,
朱某依据保险合同,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在赔偿案涉车辆损失后,获得代位追偿权
,该保险公司据此要求舒某赔付其已赔偿的车辆损失1.5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槐荫法院判决被告舒某向原告某保险公司赔偿车损1.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三、法官说法
根据《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日常生活中,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负有责任,逃逸或拒不履行所负责任时,被保险人可向己方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付后,己方保险公司可根据法律规定向负有责任的第三人索赔
,既有效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省去与第三方维权的时间和诉讼等成本,有效降低损失,维护各方权益。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0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显身卡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显示全部楼层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4-14 13:15:5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非常感谢超级版主!学习了!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中绣勇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3-5-2 20:30:3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非常感谢学习了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新帖
回复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754
主题
1389
帖子
5831
积分
发消息
网友热议
热门图文
已经查到法考成绩的同学,这里有一份重要提
起点至终点(我的2次美国加州法考经历)
法考主观题经验分享【完整版】
女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嫁给男律师?
分享法考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畅谈法考心路
2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