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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北京王先生多年前从政府处购入土地,随后在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随后该自建房屋用于商业经营,王先生也及时去办理了营业执照。一年前,村委会突然开始组织测量房屋,并口头告知王先生其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拆迁公司依据十年前的补偿标准与张先生沟通了补偿相关事宜,补偿标准明显过低。不久后,相关人员竟然为了逼迫搬迁,对王先生的房屋采取了强制遮挡、围障措施,使王先生日常生活和合法经营都无法继续。带着无奈与气愤的心情,王先生委托了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期望贯赢律师能给自己带来维权的希望。 北京贯赢柳晓东律师法律观点: 第一、口头通知拆迁。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意见。口头通知要拆房子的行为在程序方面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强制围挡房屋实行逼迁。在《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令禁止通过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的强行征收行为。为实施征收对张先生房屋实施强制遮挡、围障的行为明显违法。 第三、按十年前的补偿标准谈补偿。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十年间,周边房价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十年前的标准进行补偿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十大专业律师事务所第一名,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拥有强大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在内的, 征地拆迁、 刑事辩护、 死刑复核、婚姻继承、 税收筹划、知识产权、 医疗责任纠纷、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重大民商事和仲裁十大法律服务团队 ,专业性强、经验丰富、胜诉率高达90%。您的需要,就是我们擅长的! 法律咨询电话:400-856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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