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18 14: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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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
zcw072000 发表于 2023-02-17 09:49
当然,楼上有朋友说公职律师费力不讨好,我不以为然:
第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每个领域都知法、用法,甚至宣传法制精神。
第二、对于个人来说,你拥有了在这个单位别人不具有的不对称优势,这是安身立命的杀手锏(虽然公职律师实务水平远低于社会律师)。时代不同了,单位不养闲人,有为才有位,因此申请公职律师有必要。
第三、督促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或许这可能是自己将来的唯一退路呢。
个人看法,不对请批评指正。
学无止境!还需要继续努力学习的!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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