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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法律适用

 
 楼主 张律法眼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12-18 23:44:50 查看:1300 回复:5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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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构成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应该怎么处理:

        当诈骗行为同时触犯刑法的普通条款和特别条款时,在特殊情况下,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罚。
        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指特别条款不构成犯罪,而普通条款构成犯罪的情况;二是指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按普通条款定罪量刑,但对此也没有作禁止性规定,而且按特别条款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或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时,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定罪量刑。

       案例一:2017年1月3日,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陈某签订了购销花生的合同,合同约定自2017年2月1日至15日,被害人陈某交付被告人王某4吨一级花生,被告人王某支付货款2万元。在2017年2月5日被害人将价值2万元的4吨花生交付被告人后,被告人王某将这些花生变卖,得款1.8万元潜逃,

        案例二:2017年12月28日,被告人刘伟在明知天津市新科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天津市新科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天津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预拌砼供需合同,对方给付价值45万元的砼后,被告人刘伟携款潜逃。

       案例一中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属于较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但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起刑数额要求达到3万元以上,本案诈骗数额为2 万元,恰恰低于这个标准,因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该数额达到了诈骗罪的起刑标准,即3千元以上,因此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按照诈骗罪定罪量刑。

       案例二中被告人刘伟的行为同时触犯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两个罪名,同时这两个罪名数额特别巨大的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两罪名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刑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刑标准为20万元,而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刑标准为50万元。本案中,被骗的45万元,构成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而未达到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刑标准。如果按照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有违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案应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以上两个案例均属于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竞合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结合每个具体案件综合考虑……

        这里依然适用的是刑法总则(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与分则(选择适用——法条竞合——重法还是轻法)的综合,且符合个案的正义。





 楼主 张律法眼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12-18 23:59:3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如有错误的地方,敬请前辈批评指正,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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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12-19 10:14:3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学习了!非常感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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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12-19 10:15:1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张律法眼 发表于 2022-12-18 23:59
如有错误的地方,敬请前辈批评指正,不胜感激

分析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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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张律法眼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12-19 13:17:4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2-12-19 10:14
学习了!非常感谢你的分享!

感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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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12-20 14:04:5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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