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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女子为养无业男友抢金店5万元首饰,是盗窃还是抢夺如何定罪?

 楼主 王平聚律师 学法11级 发表于 2022-11-10 17:00:35 查看:850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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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聊城一家金店发生了一起“荒唐”的事情,一名年轻女子“戏精上身”,在众目睽睽下“戴”走7件、价值5万多元的黄金首饰。
  女子第一次进店缴纳了200元定金。第二次进店,她将挑选的手镯、手串、吊坠都戴在身上,期间假装孕吐,多次去店外呕吐后逃跑。通过嫌疑人在金店内留下的信息,民警锁定了女子的真实身份,将其抓获归案。
  据悉,嫌疑人冀某一月前与男朋友王某来到山东打工,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二人无钱生活,为了让自己的男朋友过得舒适一些,冀某起了盗窃黄金首饰的想法。
  那么,本案应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我们常说的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转移他人对物品占有的行为。而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翼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盗窃,而非抢夺。因为她戴着金首饰,出门呕吐的时候,金店店员并没有意识到翼某会突然逃跑,换而言之,翼某是通过和平的手段,转移了他人对物品占有。
  其次,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盗窃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没有达到较大,但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情节的,同样要按照盗窃罪追诉。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具体到本案,翼某盗窃的金额,不仅已经超过数额较大,还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友问,翼某男朋友是否应当为此事负责?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翼某男朋友是否要为翼某的行为负责,关键要看她男朋友对此事是否知情,是否有提供相应的帮助,比如支持翼某伪装成孕妇盗窃金店。假定翼某男朋友知情,且提供了物理或者心理的帮助,便与翼某构成共犯关系,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反之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提醒拥有恋爱脑的女生、男生们,没有工作,就应该找工作,然后认认真真地生活,任何时候都不要想着走弯路,伸手必被抓呀!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关注热点事件,以法律角度,看人生百态!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11-11 08:46:2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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