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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实务] 初中生自杀学校和童鞋是否需要赔偿损失?

 
 楼主 法海不懂爱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4-12 15:05:27 查看:890 回复:2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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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初中一年级有个女同学因为脚臭遭童鞋嘲笑并孤立,因为这个学生比较脆弱又是青春期比较敏感,其一时想不开跳楼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求问达人们,死者的童鞋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学校需要什么赔偿责任?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4-12 17:14:5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就这些情况,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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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ys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4-14 17:12:25 来自: 中国江苏
导致死亡的结果,同学和学校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有没故意、过失?
导致死亡的结果,民事上同学和学校有没过错  重大过失。
学校如果基于人道慰问愿意补偿的,不涉及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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