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啍哈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1-9 17: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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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谈谈我对法考的体会。首先是法的立意,即出台者的目的和动机,这是核心。法官的审判、律师的辩护,都揣摩它进而实现各自角度的意图,并运用相应法律工具。我以前的法务工作、现在的审计工作,都是在揣摩法条、政策、规定背后出台者的目的和动机,借以运用到本职工作中,进而形成“法感”。其次,要带入情景,要会设身处地假设,尽可能带入工作、生活中的类似事件。第三,逻辑性要强,要会构造思维层次、结构流程和案例模型。即使不熟悉对应的法条,也能大概率选对选项。随着法考的改革,会不断侧重选拔具有实务能力的法律工作者,这是大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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