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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难题讨论

 楼主 墨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9-29 17:55:44 查看:1970 回复:9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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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前行为与乙的死亡为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何奕 学法4级 发表于 2021-9-30 11:07:22 来自: 中国
疑罪从无,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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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墨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9-30 16:36:1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这个不是多因一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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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奕 学法4级 发表于 2021-9-30 18:17:29 来自: 中国
墨菊 发表于 2021-9-30 16:36
这个不是多因一果吗?

不是。多因一果指几个行为结合共同导致结果的发生,通常有2种组合:1、是A因素高概率引起B因素,导致结果发生;2、是A因素与B因素共同导致结果发生,B因素并非异常。
回到这道题,案情都说的很清楚,无法查明他是死于哪种情形。考试中一般会直接告诉你结论或者贴个很明显的标签,跟着这个结论和生活经验走就可以。司法实践上,控辩双方需通过举证来证明因果关系是否“异常”,这非常复杂,也是我们这些有志于成为司法工作者未来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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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墨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0-1 18:01:5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新疆阿克苏地区
何奕 发表于 2021-09-30 18:17
不是。多因一果指几个行为结合共同导致结果的发生,通常有2种组合:1、是A因素高概率引起B因素,导致结果发生;2、是A因素与B因素共同导致结果发生,B因素并非异常。
回到这道题,案情都说的很清楚,无法查明他是死于哪种情形。考试中一般会直接告诉你结论或者贴个很明显的标签,跟着这个结论和生活经验走就可以。司法实践上,控辩双方需通过举证来证明因果关系是否“异常”,这非常复杂,也是我们这些有志于成为司法工作者未来的主要工作。

在这个例1里也是无法确定死亡是谁造成的,但却是归责于甲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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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墨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0-1 18:43:0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何奕 发表于 2021-09-30 18:17
不是。多因一果指几个行为结合共同导致结果的发生,通常有2种组合:1、是A因素高概率引起B因素,导致结果发生;2、是A因素与B因素共同导致结果发生,B因素并非异常。
回到这道题,案情都说的很清楚,无法查明他是死于哪种情形。考试中一般会直接告诉你结论或者贴个很明显的标签,跟着这个结论和生活经验走就可以。司法实践上,控辩双方需通过举证来证明因果关系是否“异常”,这非常复杂,也是我们这些有志于成为司法工作者未来的主要工作。

可是这个例1就是归责于甲的呀,还有就是有的题前后两辆车撞了不确定是谁撞死的,都至少要归责于甲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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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奕 学法4级 发表于 2021-10-2 07:07:25 来自: 中国
原题:
“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根据事实不清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对丙而言,如果乙在撞击前已经死亡,则乙的死与丙没有因果关系,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根据事实不清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对甲而言,如果乙在丙撞击前没有受到致命伤,乙的死由丙单独造成,介入因素异常,切断了甲行为与乙死亡的因果关系。
你举例的案情1:
不能查明死亡时间。对于乙而言,如果丙死于乙撞击之前,则丙死亡与乙肇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丙死于乙撞击,则因为甲的前行为造成丙人身危险,与乙肇事行为共同导致丙死亡结果发生。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推定丙死于乙撞击之前,丙死亡结果与乙无关。
不能查明死亡时间。对于甲而言,同样,如果丙死于乙撞击之前,则甲负完全责任;如果丙死于乙撞击,甲责任根据其对死亡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来决定,显然无论如何,乙的死亡与甲都有因果关系。
这样看起来会清楚一点吧?
我觉得你纠结的是为什么这不是“多因一果”?其实我对“多因一果”理论不是很熟悉,今天才看到,我一直跟着我上面说的因果关系理论来做题。你那个“多因一果”里面前提条件说的很清楚,“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作用大”。起码从原题案例中,题目案情就否定了这一点“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
我记得曾经做过一道题目,早上忘记了在哪里了,凭记忆写出来给你参考下:
甲抢劫乙,将其打倒在地,劫取财物后,想起乙反抗情形,不禁怒从心生,对着其脾脏狠狠踹了一脚;丙在旁目睹了这一切,甲对丙说“看什么看”,丙说“我和乙也有仇”,于是丙也跑过来对其脾脏踢了一脚,甲并未阻止。后,乙死亡,经查乙因脾脏破裂而死,甲和丙均承认踢了乙一脚。请问谁应对乙死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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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墨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0-2 14:06:2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新疆阿克苏地区
何奕 发表于 2021-10-02 07:07
原题:
“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根据事实不清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对丙而言,如果乙在撞击前已经死亡,则乙的死与丙没有因果关系,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根据事实不清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对甲而言,如果乙在丙撞击前没有受到致命伤,乙的死由丙单独造成,介入因素异常,切断了甲行为与乙死亡的因果关系。
你举例的案情1:
不能查明死亡时间。对于乙而言,如果丙死于乙撞击之前,则丙死亡与乙肇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丙死于乙撞击,则因为甲的前行为造成丙人身危险,与乙肇事行为共同导致丙死亡结果发生。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推定丙死于乙撞击之前,丙死亡结果与乙无关。
不能查明死亡时间。对于甲而言,同样,如果丙死于乙撞击之前,则甲负完全责任;如果丙死于乙撞击,甲责任根据其对死亡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来决定,显然无论如何,乙的死亡与甲都有因果关系。
这样看起来会清楚一点吧?
我觉得你纠结的是为什么这不是“多因一果”?其实我对“多因一果”理论不是很熟悉,今天才看到,我一直跟着我上面说的因果关系理论来做题。你那个“多因一果”里面前提条件说的很清楚,“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作用大”。起码从原题案例中,题目案情就否定了这一点“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
我记得曾经做过一道题目,早上忘记了在哪里了,凭记忆写出来给你参考下:
甲抢劫乙,将其打倒在地,劫取财物后,想起乙反抗情形,不禁怒从心生,对着其脾脏狠狠踹了一脚;丙在旁目睹了这一切,甲对丙说“看什么看”,丙说“我和乙也有仇”,于是丙也跑过来对其脾脏踢了一脚,甲并未阻止。后,乙死亡,经查乙因脾脏破裂而死,甲和丙均承认踢了乙一脚。请问谁应对乙死亡负责?

你的这个题应该是都不负责,无法查明有利于嫌疑人,我现在想的是介入因素异常且作用大,阻断了甲和乙之间的因果关系,因为交警已经到了,正常人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交肇行为,但是我之前一直纠结的是如果乙因甲而死,归结于甲;乙因丙而死,应该是甲的前行为+乙的后行为一起导致的结果,左右都应该与甲有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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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奕 学法4级 发表于 2021-10-2 17:00:22 来自: 中国
墨菊 发表于 2021-10-2 14:06
你的这个题应该是都不负责,无法查明有利于嫌疑人,我现在想的是介入因素异常且作用大,阻断了甲和乙之间 ...

你现在这么考虑是对的。交流个心得,因为咱们都是在准备考试,所以考虑问题必须从命题人的角度出发。这个案情,优先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去思考,因为命题人考的就是“疑罪从无”。我觉得从“因果关系”这里去判断,真的很难。反正我到现在也很难从题中准确判断什么是“介入因素独立导致结果发生”,“介入因素与前行为共同导致结果发生”,更不用说“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作用大或者小”这样的判断,反正错误率很高,有时候看参考答案,也无法说服自己。
至于我这个题:
你从因果关系上判断,是无法得出正确答案的。原因是两个人都实施了伤害行为,题目也没有说明到底是单个行为导致脾脏破裂,还是共同导致的;也说不清是谁造成的,更不用说谁的作用大小。你仔细看下题目。此时抢劫行为已经结束,所以丙参与进来时肯定不对抢劫负责。同时,丙在甲实施伤害后参与进入,不对甲伤害行为负责。但是通过两人对话,可认为两人存在犯意交流,有故意伤害的共同故意;同时又一起实施了伤害行为。这时候即使查不清具体是谁造成致命伤的,甲也要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现在存在三种情形:甲造成乙脾脏破裂,甲承担伤害责任,自不待言;丙造成乙脾脏破裂,甲部分行为之整体责任,一样承担责任;两人共同导致伤害,两人共同承担责任。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丙即使不承担责任,甲也要承担责任。
我题目表达的意思不够准确。如果我不是写“甲不阻止”而是写“甲说,那你也踢一脚”,我想你会比较容易得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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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墨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0-5 17:55:1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新疆阿勒泰地区
相似的例题不同的答案,彻底懵了,你做题就是用疑罪从无的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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