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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出于复仇的目的,将受害人杀害后,又将其财物拿走,对冯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罚? A、以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并罚 B、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C、以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并罚 D、按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答案:为了能在交流中得到进步,请大家务必认真回复参与讨论,态度决定您的法考成绩,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才是法考复习的态度,只有参与过回复交流的学法网网友才能在下方看到本题的答案及解析哦,同时,点赞最高的回复,有机会得到学法币奖励 热荐:升级法考VIP,做更多法考题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题的答案及解析,请在评论区认真参与题目评论。评论成功后,您就可以在题目下方看到答案及解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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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了个去 发表于 2021-08-14 22:49 1.前后两个行为,应当分别评价,数罪并罚; 2.前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3.后行为应当评价为盗窃罪,人刚死,应当认为财产仍为死者占有。而抢劫罪要求两个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反抗无用,对被害人控制达到100%,题目中被害人已经死了,不可能构成抢劫罪。
xfwBczeYR 发表于 2021-08-14 23:32 你所采用的“死者占有肯定说”存在一定的道理。但我个人认为我更加偏向“死者占有否定说”,占有是“人”的占有,如果人已经死亡,其占有权应该消失,或者由其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因此也可以是“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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