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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对于蹭河南灾区热度的网红,真的没法律能惩处?

 
 楼主 danainai1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7-30 14:38:37 查看:2295 回复:5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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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新闻,一伙网红团队五六个人,趁着救援人员吃饭的空挡,将停在岸边的两艘冲锋艇盗走,拍摄假的救援视频。
通过救援人员、群众以及警方的多方寻找,4小时后发现了正在拍摄视频的该团队以及被损坏的冲锋舟。

虽然现在没有发布处罚内容,但是我可以想象,最多就是批评教育,罚款,赔钱。拘留很可能都没有。

我很气愤啊!
直接按盗窃罪起诉不行吗?
①一艘冲锋舟价值3万,两艘就是6万。
②五六个人就是团伙作案
③又是救援救灾物质

加在一起就是“团伙作案,盗窃救援物资,金额巨大”,从重处罚,判7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就不能判他们七年吗?

PS:唉,现实中真的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了。说句难听的,对比“乡村残疾人开的小卖部因为卖风油精被罚款几万块”(没有医疗药品销售许可证)那种事,真觉得不公平。某些东西只会欺负老实人。


PPPPPPPS:应该是我心态不正常,前段时间看完《觉醒年代》,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想要学习那些先辈,去做某些事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1-7-30 17:52:1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定盗窃不构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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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anainai1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7-31 09:49:0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抚州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07-30 17:52
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定盗窃不构成吧?

回归现实,你说的对。我记得治安管理里有关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规定,情节严重处10-15日拘留。。。不知道这事后续是不是这么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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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douxin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8-2 11:03:2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南信阳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07-30 17:52
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定盗窃不构成吧?

偷偷开走,四小时才找到,有损坏
我觉得这明明即使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也是非法占有了吧
比如偷走别人汽车四个小时被抓住了,这肯定是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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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douxin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8-2 11:13:5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南信阳
danainai11 发表于 2021-07-31 09:49
回归现实,你说的对。我记得治安管理里有关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规定,情节严重处10-15日拘留。。。不知道这事后续是不是这么办的。

非法占有难定,故意毁坏财物应该还可以靠上
不过现在这怎么定罪也有很多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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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天战神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1-8-25 21:27:1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abdouxin 发表于 2021-08-02 11:03
偷偷开走,四小时才找到,有损坏
我觉得这明明即使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也是非法占有了吧
比如偷走别人汽车四个小时被抓住了,这肯定是盗窃!!

不一样,人家就是为了拍摄,完全没想过非法占有,定这个过于牵强,现在很多网红虽然恶心,但是依然不应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我觉得可以在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中针对现在的网红列一些条例。用他们最害怕的封杀跟罚款,效果会更好,也至于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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