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还大概的划定了一下我的自由支配的时间的范围。比较大概率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应该是从上午8:30一直到下午6:00。假如说我的作息时间调的好一点,那么从上午8点到下午6点也是有可能的。
这个时间段就是意味着有十个小时。
真正的问题在于我的在途时间,通勤时间有三个小时。
这样减下来就只有七个小时。
你在除掉中午午休的时间,吃饭的时间。就要再减掉一个半小时。
这意味着我一天工作时间的上限大概就是五个半小时。这还需要没有任何其他别的事情。比如说当事人的电话或者咨询。
而且我这五个半小时的工作时间,还只是说每周一到周五。一到周末的话基本上就是全天不能出来。偶尔能够出来,也只是很偶尔。我算了一下,这就意味着我一个星期的有效工作时间大概是在27.5小时左右。
可是就算是我们考虑正常的律师,授薪律师那种。大家上班的时间也是会保持每天8个小时以上。周末加班,晚上加班,我就先不提了。我一天的有效工作时间满打满算,大概是别人不加班的70%。
加上我这些人处理有一些琐事,有点慢。比如说吧,我如果说从开始去办公室加上要整理整理啊,进入状态可能都需要半个小时左右。从这种角度上来考虑,我的有效工作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普通不加班律师的70%。
而且我的身体素质不太好,长时间的通勤会使得我的精神很差,工作效率也会下降一些。从这次后面打点折扣,大概就变成60%了。
那我们来看啊,很多律师其实都是加班的,尤其是男律师,他们很拼命。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有效工作时间顶了天,只能够有这么长。我的效率因为身体的限制也只会有这么高。你想想,当一个人每一天工作时间都只是一个普通人的60%的时候,你觉得他怎么样才能够很好的去闯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