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大少也是执业多年的律师了,连带我们俩一起办的执行案件都不少,但他能把这执行申请书写成这样,我只能说,要么是水平太烂,要么就是故意的了。
因为他水平不烂,所以,就是故意的。
因为,请求事项那一项,赫然写着几个大字: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号。
就是这个请求事项。这哪里像是一个执行多年的律师能写出来的。
事实与理由的简单,我倒不说了。总共三行。这三行的意思就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纠纷,由法院作出了?号,已经公告送达了,现在被申请人不给钱,所以,要法院执行。
我倒是也理解有些人喜欢简单,但简单,是适度的简单,不然,所有的案件,起诉状就都很简单了。
比如民间借贷,诉讼请求只要写两个字:还钱。
事实与理由:某某某欠我欠,不还。
你看这像是起诉状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