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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公示生效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之我见

 
英语牛人过法考 法考VIP5级 发表于 2021-5-2 10:19:31 查看:1591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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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学习民法《物权篇》,遇到2个概念,颇为头疼,一个是公示生效主义,一个是公示对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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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观点:公示生效和公示对抗,其背后隐藏的一个法理就是:普通动产物权,出于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考虑,推定适用货币之于占有的理论:“占有即所有”。

公示生效和公示对抗的上位概念:物权变动的规则

公示生效和公示对抗都是针对意定物权,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不在本次讨论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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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的方法分两类:一是登记;二是交付。

根据公示的方法把这两个主义又分别分为两类:
公示生效主义:登记生效主义和交付生效主义;
公示对抗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和交付对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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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生效主义,是指非经公示物权不发生变动,公示是物权发生变动的生效要件。
汇总举例:
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权利质押
交付生效主义:(一般)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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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对抗主义:是指物权非经公示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公示是物权产生对抗效力的要件。简言之,物权非经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示对抗主义的隐藏原理:生效+公示对抗
公示对抗主义比公示生效主义效力更强,不但生效,而且有对抗效果。
汇总举例:
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抵押权(包括浮动抵押)
交付对抗主义:上述列举的都是例外,需要强记。交付对抗是原则,如果不是归属于上述列举之例外,均为交付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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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根据利用不同分类:所有权(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用益物权(使用价值),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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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英语牛人过法考 法考VIP5级 发表于 2021-5-3 09:27:1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宜春
怎么没有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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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sun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5-7 08:16:52 来自: 中国
总结的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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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x888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5-25 00:05:2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动产以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为充分公示要件,不动产以登记作为公示要件,充分公示后既发生物权有效转移效力,也可以对抗第三人。而没有充分公示的物权也可以转移,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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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scb521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1-5-25 17:17:43 来自: 中国山东泰安
现在就记得口诀了,不动公生、动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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