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词
法考经验
律师执业
实习律师
法考题库
律师梦飞翔
如是我见
yxr86
法考改革
法考老师
法考复习计划
员额制
本版
帖子
用户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首页
学法网首页
社区
学法交流
APP
学法网APP下载
法圈
题库
法考题库及在线测试
考场
法考模拟考场
微信扫一扫
下载学法网APP
手机端
搜索
扫码登录更安全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免费注册
投稿
纯真题库
分年真题(限时)
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学法网
»
社区
›
法考交流
›
试题讨论
›
题库纠错(民法)1
回复
收藏
[民法]
题库纠错(民法)1
2017年必胜
法考VIP3级
发表于 2021-4-16 12:47:52
查看:1586
回复:2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泰安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免费注册
x
担保物权
3. 甲于2004年8月9日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丙作甲的保证人。合同中没有关于丙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后来,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甲的还款时间为2006年1月1日,丙的保证期间至甲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06年2月9日
C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6年7月1日
D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8年1月1日
论坛给的答案是A,我认为是错的,现在轮胎的很多题目答案都是错的,因为很多发条都发生了变化。
首先分析A,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丙的保证方式,一般应该认为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选项A错误。
B如果甲乙丙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合同没有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一般认为应该是·六个月,在本题中应该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题目中的借款合同在2005年8月9日到期,那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该在2006年2月9日,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C合同修改为“丙的保证期间至甲偿还完借款本息为止”,这种情况视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仍为六个月,现在甲的还款时间修改为2006年1月1日,所以丙的保证期间至2006年7月1日,选项C正确,D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D.
请网友看看我分析的对不对?谢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显身卡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2017年必胜
法考VIP3级
发表于 2021-4-16 12:48:29
来自: 中国山东泰安
题库答案给的是C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1-4-16 13:47:2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正解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新帖
回复
2017年必胜
法考VIP3级
7
主题
28
帖子
23
积分
发消息
网友热议
热门图文
女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嫁给男律师?
已经查到法考成绩的同学,这里有一份重要提
起点至终点(我的2次美国加州法考经历)
法考主观题经验分享【完整版】
分享法考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畅谈法考心路
2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