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登录更安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何奕 发表于 2021-04-08 12:04 A行政机关收集到的言辞证据除鉴定意见以外,侦查机关需要重新收集,不得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B证人证言未经核对不得作为刑事证据。在审判阶段在证人证言笔录上补充签名,该证据未经人民检察院审查,不得作为刑事证据。 C勘验笔录没有制作清单,无法证明其来源,经侦查人员作出补证或合理解释的,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刑诉法56条。 D电子数据真伪不明,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刑事证据。故应先由侦查机关作出合理解释。 本题选C。 水平有限,仅供参考。
何奕 发表于 2021-4-8 12:18 更正,D电子数据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不需要解释的) 本题选CD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预测贴-各位努力的人速度上岸,搞不好法考会面临大改
其实法考改革后一般不会大改,但是咨询公司的出现,导致以往律师行业分级(阻力非常大)改革进行双重冲击(单独对律师分级,会导致年轻律师集体饿死,梯队崩塌的情况)。因 详情 >>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