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事件大致经过:2020年11月,56岁农妇孙某骑三轮车要闯入拉有警戒线的拆迁场地,在7名特勤人员阻止过程中,大妈的不快语言加剧双方冲突。一名特勤用手拍了大妈头上的安全帽,大妈下车推搡对方,被围过来的特勤推倒在地,视频中可见一名特勤飞起一脚将大妈踹倒在地,随后大妈遭几名特勤围殴,2分钟后大妈电话把丈夫魏某叫来,魏某拿着铁锹来了之后也被殴打。事后经鉴定,大妈轻微伤,魏某轻伤二级。案件已经立案侦查。(来自腾讯新闻) 【王律师说法】: 1.首先要说的是,事件中拆迁现场的特勤人员处置不当。事情起因固然是大妈欲闯拉有警戒线的拆迁现场,老人或有不理解的抱怨,但这不是身负安保维护义务的特勤人员脚踹大妈的理由,也不是他们殴打随后赶来为妻讨说法的老人魏某的理由。 2.一方是一名老人,另一方是身强力壮的7名特勤人员,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特勤人员固然职务在身,但对不是特别理解的普通百姓,制止其闯入拆迁现场有各种方式,但用殴打的方式来处置显然简单粗暴。殴打魏某致轻伤二级的特勤人员不仅违法,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3.在老人受伤后,社区主任带1万元现金前往看望并希望获得谅解。老人提出了赔偿一套房,或60万的诉求,后来变更成至少要赔偿36万元。社区主任则表示最多赔7,8万元。对大妈的赔偿要求变化,网友们也是或支持或质疑各抒己见。 受伤老人提出的无论是一套房、60万现金,抑或是最少36万的赔偿诉求,都是老人的权利。若老人与施害方双方达成共识,这个赔偿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老人谅解施害的特勤人员,其出具的谅解书可成为司法机关从轻处置犯罪嫌疑人的一个情节。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被害人谅解,只是从轻处罚施害者的一个情节而已。 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是否对案件的施害者提起公诉,施害者将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仍然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来确定。 原因在于,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侵犯的不仅仅是被脚踹被殴打的农妇及其丈夫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检、法三家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代表个人追究殴打者的刑事责任。 对这个事件你有何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