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民事实务] 什么?郑爽“代孕”“弃养”真的违法了?

 
donmoon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21 10:04:2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熤晟 发表于 2021-01-20 11:31
楼主有看过法律吗?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代孕,你竟然说不违法???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代孕是违反伦理原则的,虽然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有偿出租”或“无偿借用”子宫,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伦理道德上孕母和孩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在法律关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属于自然血亲下的母子关系,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所有权利,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义务。
所以以我国法律规定,张恒、郑爽的代孕所生的2个双胞胎女孩其合法母亲应是那位代孕妈妈,出生证明其母亲栏写郑爽在我国属违反公序良俗的无效文件。目前情况是郑爽不想要孩子了,所以张恒在美国起诉郑爽,要以美国法律来确定亲子关系,即张恒、郑爽是双胞胎的合法双亲。

我也比较倾向你的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haqkll2021 禁止访问或已注销 发表于 2021-1-22 11:38:2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今年肯定会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徐永华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1-1-22 20:14:2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贵州
作者,您好!我将您的本篇文章在公众号“法律人专栏”进行了转载,您本人与学法网如果觉得存在不妥,请联系我,我会及时删除。谢谢您们。
支持 反对

步前处钟婷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22 22:40:1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郑爽的“代孕”行为不违法……涨姿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ertwertwert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1-1-23 21:05:2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我记得钟秀勇说代孕违法,但是哪一节我不记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ertwertwert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1-1-23 21:05:4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九江
adamjiangsh 发表于 2021-01-20 11:38
转蔡雅奇评析:
代孕行为在刑法上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法无明文规定。
代孕与基因编辑、克隆行为不同。《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基因编辑、克隆行为规定为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罪名尚未确定)。
这个罪名的行为方式有三个:(1)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内;(2)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动物体内;(3)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


如果将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动物体内,不构成犯罪。实际上,这种情况很普遍,是科学实验行为,是合法的。

不一定是刑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严瑞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24 09:38:1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楼主,违反管理性规定也是违法,只是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还要后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ice循 学法5级 发表于 2021-1-24 10:59:3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重庆
adamjiangsh 发表于 2021-01-20 22:50
民法专家应该比你更懂什么是法律吧

中国民法专家杨立新认为:内地代孕合法性!

2019年10月14日,在Re A & Another [2019] HKCFI 1749一案中,香港高等法院Hon Au-Yeung J 法官采信中国民法专家杨立新关于内地代孕合法性的中国法意见,认可两名内地代孕双胞胎女儿作为《父母与子女条例》第12条所生的子女的法律地位。杨立新在专家意见中认为,代孕在内地过去和现在都不禁止。

专家们是照顾无法生育的夫妻的生育权,但是能生育的(比如郑爽)不在照顾之列。你不懂法律的道德含义,那就没办法搞懂,中国所有立法的指导思想还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和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   要不我们都去学习西方算了,照抄照搬岂不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ice循 学法5级 发表于 2021-1-24 11:00:3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重庆
哪些搬专家、学者也是吓吓人而已,专家学者们也是要具体问题(案件)具体分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ice循 学法5级 发表于 2021-1-24 11:04:1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重庆
建议制定行政法规《演艺圈及艺人管理条例》,里面设定行政许可演艺从业资格,如严重违反道德,严重违反法律(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犯罪的,可以吊销该资格(相当于封杀,不准其从事演艺行业),其他轻微违反该法规的,也可以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向公众道歉等相关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关闭

    学法网【今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44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