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律师日志] 来到南京的第393天

 
甜律木子花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20-12-29 19:14:12 查看:1917 回复:6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来到南京的第393天,
实习第174天:
  “他没有交保险。”
  “没有交保险也应该按照有交强险的公式来计算。”
  原计算:10000+110000+(实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10000)×0.8+(实际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110000)×0.8

现无等级,不加商业险部分,直接按实际的。

一、
  12月真的是我特别霉运的日子,子感冒进入收场部分,而且特别忙碌。
  首先检索案例,整理出需要问外卖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联系方式。
  其次,联系了浙江债权申报那边的律师,她要有法院或者仲裁的文书。等案件汇总一下,统一解决。
  再次,与单位沟通约好周五上午10点去玄武做调解。
  
二、
  江北新区仲裁那有个案子还没有裁下来,跟我说要等过完节,案子太多了,等裁了会告诉我。
  厂房被保全的那个案子,再次联系书记员,小姐姐已经开始举证去送了2次,哈哈。啥活都不好干啊,是真的不好干。我电话打了有20通了吧~

  之前给单位人事邮寄了工伤申报单,但是一直没有申报。当事人记错人家主管姓了,哈哈,我打电话给她,真是怪不好意思的。直接更正。

  给工地安全员打电话,问下什么时候付款,他说不是还有2天吗?6个案子都在31号前付款,大概都是要等到31号了。

三、
  句容交通事故的书记员突然打电话来要把变更诉讼请求书今天邮寄给她,确保星期四她能收到。
  当事人昨天晚上邮寄的材料,今天刚收件,明天才能送到我这。当事人都有拍照,然后我计算了数额。
  因为不构成伤残,第一次鉴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除特殊情况)都是没有的,但是当事人想要尽量争取。我计算的护理费是80元每天,被说是10年前的标准。打电话来说这应该是他和律所共同的诉请,而不是他个人的。

  这个案件也是我第一次作为交通事故的原告,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在犯错。

第一,医疗费发票,一定要立刻扫描到电脑(我太匆忙,当事人拍照给我的,所以今天很赶);
第二,计算数额,一定要多算几遍(直接用计算器计算,没有遵从数额的运算),即使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也要按照交强险固定数额来计算。(实际损失直接×承担比例不可取,对于原告方数额较少)
第三,时间匆忙,未安排妥当,不要把风险放在律师身上。(诉请是个人的,并不是律师的,如果费用有些高,但不超法律范围,能当事人签字的就让当事人签)

  我好像从来没进步,可是却实实在在在经历,我不知道我见识到了什么,但我十分明白自己对于自己而言成长了许多,不止一点。

四、
  回到确认外卖员劳动关系案件上。
  
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从双方是否符合构成劳动关系的要件,即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系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以及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五、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微信我没有回复的小伙伴,也原谅原谅我吧,意念已经回复了,我都有看,脑袋已读。

  因为除去做这些案子的时间,其他时间还会用来做题,明天就是周三发答题费的时候了。
  我也很想聊天,可是害怕一张口就是抱怨人世间的心酸,就是对繁杂琐碎的事情的不顺,就是对这日复一日这样下去的恐惧。

如果我不说,那我就不会觉得这些算个事。我会在文字中平复自己的心情,会理清自己的思绪,会没有那么懒惰的把事情揉杂在一起,直到结尾,觉得世间真美好,每件事都可以被解决,努力也会有人愿意相伴。
watermark,image_cGljLzIwMTgwNTE5L29zc18xNTI2NzMwODUwODUzXzQ0M18yNjRfNzUwLnBuZw==,t_50,g_se,x_20,y_20
watermark,image_cGljLzIwMTgwNTE5L29zc18xNTI2NzMwODUwODUzXzQ0M18yNjRfNzUwLnBuZw==,t_50,g_se,x_20,y_20
watermark,image_cGljLzIwMTgwNTE5L29zc18xNTI2NzMwODUwODUzXzQ0M18yNjRfNzUwLnBuZw==,t_50,g_se,x_20,y_20
lyhzs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0-12-29 19:58:4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发现你好忙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hangshengxue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20-12-29 20:46:5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山东德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orey2020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0-12-29 21:05:3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每天有这么多事做,挺安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20414237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0-12-31 08:44:4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重庆
最近错别字都好几个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甜律木子花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20-12-31 11:17:2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
1120414237 发表于 2020-12-31 08:44
最近错别字都好几个了。。

快帮我在评论区里改正下,我都没重读日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九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4 14:04:3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北唐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6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