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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解热点] 李佳琦声音商标申请被驳回,是怎么回事?

法律服务网FL160 学法7级 发表于 2020-12-15 17:05:22 查看:1093 回复:0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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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一哥” 李佳琦深受消费者喜爱。早前,李佳琦公司申请注册“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引发热议。12月4日天眼查App显示,该声音商标被驳回。声音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商标被驳回该怎么处理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声音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依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声音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是,消费者在一般注意情况下能否从听觉的角度根据声音标识实现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分。“oh my god” “买它!买它!”都是常用语,声音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可能是不具有一定的显著性的。

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申请被驳回了商标还能使用吗?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原则上可以使用,但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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