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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先生2018 发表于 2020-12-05 04:54 现实中的装修,都是承包合同,这是装修工程的专业性质决定的,价款也是事先约定的,这毕竟只是一套房子的装修,建筑施工合同的小工程。装修公司只可能尽量控制成本,不可能装修完再单方面要求业主增加支出。要求合同价款单方面将装修价款增加20万元,超出合同约定和业主预算的部分,应当属于违约行为,刘某可以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00万元,又哪来的敲诈诈骗?
一诺千金791108 发表于 2020-12-05 09:57 看了刘凤科的解答,认为构成敲诈勒索。我自己答题时,就这个情节根本没有去分析,因为认为说黑社会、说会打砸装修公司,我认为这些言语达不到对装修公司的压制。这个情节应该是对于行贿受贿的金额上的设问。刘凤科还分析另外王某支付10万,刘某构成诈骗,更不敢苟同,刘某帮装修120万,只收到60万,不存在非法占有故意。更没有获得利益的可能。
菜园先生2018 发表于 2020-12-05 10:18 刑法的因果关系必须是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样的语言威胁就必然导致装修公司放弃20万元吗,显然行为和结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必然联系,怎么能认定为犯罪呢
一诺千金791108 发表于 2020-12-05 10:24 是的。看了好多答案,感觉都是只要有情节,就一定要给定个罪。
菜园先生2018 发表于 2020-12-05 10:36 且不谈装修公司违约提价,如果装修公司的负责人,仅凭刘某无凭无据一句话,就吓得放弃20万利益,也太弱智了,还能开装修公司? 生活中商业中的讨价还价很常见,人是感性动物,有冲动,有狠话,刘某完全是为了防止约定的100万装修变成多付20万,如果就因为一句似假非真的言语,就要认定是敲诈勒索诈骗,那刑事犯罪会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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