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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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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0-11-29 0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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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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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否认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让在公司法人保护下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损害是有主观故意。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包含哪些呢?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这里所说的资本显著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公司被用来回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①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②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主要是将公司资产转移到新公司而逃避原公司的债务;③利用公司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利用公司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缺乏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也成为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之一。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具体表现在:
1、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是指股东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而实施不正当影响,使公司丧失了独立的意志和利益,成为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
2、财产混同。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或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晰的区分。此时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缺乏了作为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
3、业务混同。业务混同主要表现在公司与股东从事同一业务,且业务的进行不加区分,大量交易活动形式上的交易主体与实际主体不符或无法辨认。
4、组织机构混同。组织机构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在组织机构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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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0-11-29 11: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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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主观题,虽然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到处融资借钱,但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吗?公司的债权人直接起诉公司不就得了?股东的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不就得了?用得着否认法人人格权吗?用得着人格混同吗?股东融资借贷使用的还是股东自己的名义,并没有借助公司的名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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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鹤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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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9 1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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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必须导致公司形骸化,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经营不善,股权纷争,债务纠纷,是公司形骸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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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20-11-29 1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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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公司形骸化
公司形骸化是指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使公司成为股东的另一个自我,或成为其代理机构和工具,以至于形成股东即公司,公司即股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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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形骸化的表现
公司形骸化的概念
在一人公司和母子公司的场合下,公司形骸化的情况较为严重。
公司形骸化的表现
公司形骸化的具体表现在:
1、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
所谓过度控制是指股东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而实施不正当影响,使公司丧失了独立意志和利益,成为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
2、资产、财产混同
资产、财产混同是指一人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楚的区分。此时,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缺乏了作为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
3、业务混同
一人公司于股东两者从事同一业务活动,有时以自己名义实施交易行为,有时又以公司名义而为之,以至于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根本无法分清是与公司还是与股东进行交易活动。
4、组织机构、人员混同
组织机构、人员混同是指公司于股东在组织机构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所谓“一套人马、多块牌子”。这样,公司于股东或其他组织机构尽管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是互为一体,难分彼此,公司也因此丧失了独立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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