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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雪的鱼 发表于 2020-11-28 13:44 人家是职工大会委派的,法条依据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06〕32号)
1014245446 发表于 2020-11-28 14:03 做错了都不知道,那个人和甲公司没关系,是职工大会派去的股东,甲没说不人他是股东,你职工大会决议有什么用
杨杨杨1524 发表于 2020-11-28 14:01 我不信法考会这个捞什子总工会意见,肯定事考基本法和部门法的,你看考纲没啊
看雪的鱼 发表于 2020-11-28 14:14 信不信是你的事情,这部法规是专门规定职工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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