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人醉 发表于 2020-11-12 17:31
如果根据证据材料和相关事实,案件会输,那大可不必担心。如果是因为经验不足,导致本来能赢的却输了,那就要吸取教训,但也不必过于担心。另外,个人建议,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定要自己亲手去操作,尤其是那种中途接手的案子。最后,对于这种连撰写起诉状都采取应付的态度的律师,建议能不跟他合作就不要跟他合作,否则,后患无穷。
他是我实习阶段的老师,他有个习惯就是起诉状会在当事人催促尽快立案的情况下,匆匆写了,诉讼请求也不研究,立案以后开庭前发现问题再纠正。漏了被告的原因我觉得主要是涉及被告名称的POS机打凭证确实字太小了,我也是仔细看才看出来。被告名称还很相似,是个公司,仅两字之差。后来和他说了赶紧追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