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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4S店砸坏零件再定损?涉嫌保险诈骗!

 
法律服务网FL160 学法7级 发表于 2020-10-22 14:00:48 查看:2622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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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据某媒体暗访报道,上汽大众4S店存在员工自行损坏维修车辆零部件,虚增车辆维修费的现象。调查中发现,某4S店在维修一辆受损的事故车时,售后部员工使用铁锤将原本完好的部位进行损坏,并要求维修人员将此处损坏计入定损。事后维修人员称该车购买了保险,多出来的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四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依据上述规定,保险人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事故发生后,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虚报部分,可以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同时,4S店砸车的行为,涉嫌保险诈骗罪,若涉事车辆未投保,则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白岸飞扬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11-22 23:32:2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你这个就属于外行了,这个要看砸坏的部位和原来最开始的部位一体的,是不是连在一起的。比如一个叶子板只穿了一个洞,达不到更换的标准,需要人为扩损,这样才能达到标准,不然只能修,但是又很难修。这种属于可接受的。再比如,如果是前门坏了,后门没事儿,你再把后门砸了,那这就是保险诈骗了。要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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