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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面小公举 发表于 2020-02-25 23:44 你所说的两种延长追诉时效的情形可能对本案一点用没有。 让我这个今年压线过法考的垃圾给你这位王律师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南医大奸杀案发生在92年,现行刑法颁布于97年,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除非97年的规定比79年刑法的规定更有利于嫌疑人,否则应适用79年刑法, 79年刑法规定,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嫌疑人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南医大奸杀案真凶后来未犯新罪,确实要根据79刑法,宣告追诉时效已经过了,只能寄希望于高检院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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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路在何方? 发表于 2020-02-26 23:33 实际上,最高检有很多案子过了追诉期而最终没有被核准继续追诉的,网上可以查到。这个案子也不好说啊,传说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背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那个案子以后再没犯新罪,最高检会不会核准继续追诉真的很难说啊。只是被害人林同学父母比较可怜,相比而言,那个南大碎尸案被害人死的更惨
陈生 发表于 2020-02-28 10:48 79刑法是你说的这样吗?
陈生 发表于 2020-2-28 10:49 背景个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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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对法律咨询公司的吐槽,上面应该是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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