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涵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9-11-28 2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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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山东
个人认为,重复起诉规制的是诉讼秩序和效率,避免无休无止的滥用诉权,导致实体纠纷无法及时获得司法裁决。
重复起诉的限制依赖于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即一个生效的判决约束范围不仅限于诉讼当事人,还对司法机关有羁束力。民诉理论的问题,尽量用民事诉讼原理和规范解析。
上一个判决间接确认了合同效力,进而判决违约方履行责任,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已经不仅是对合同的违反,而是对判决的违反。就像合同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并生效后,法律关系会有调整改变一个道理。违反生效判决的救济已在我发的帖子里详细写明,不再赘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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