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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日志] 从贵阳到北京,我的律师日志(连载)2022年2月24日最新更新

   
13890037235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3-13 10:03:0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四川自贡
老司机!带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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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k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3-13 10:20:0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天津
楼主怎么拿到北京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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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贵宾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3-13 11:05:2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指环之心 发表于 2019-03-12 17:09
继续更新:



北京的春天,比南方冷很多,好在酒店里的暖气,可以避寒,不至于像在南方的屋里,冷得直哆嗦。

折腾了一天,非常疲惫,倒头一觉睡到天亮。早上很早起来,快速洗漱完毕,赶往律所。北京高峰期的地铁,果然名不虚传,川流不息的人流中,人们拼命地穿梭,希望赶上最早班次的地铁。也许是还不太适应,我稍作等待,等人少了再乘车前往。

过了九点,地铁站的人少了许多,我悠哉游哉地赶到了律所,找到负责办理入职手续的行政人员,逐一办理好了各项手续,开通OA。听说我们这批北京律师执业证已经办好,但还需要等待朝阳区律师协会登记备案,才能发到律师手里,最快也得下周才能拿到。

晚上住的地方换到了天坛附近另外一家酒店,并开始留意租房的事,毕竟不能一直这样居无定所,只有稳定居住下来,才能慢慢融入这座冰冷的城市。

回到酒店,赶紧搜索周围的租房信息,我所在的律所位于北京国贸CBD商圈,拥有独栋大厦的使用权,办公面积五万多平米,目前大厦二、三层全部用于法律服务办公。我的办公室在三楼,和一位女律师共同使用,一年的费用是五万元,两人分摊。要在附近找住的地方,确实是一件困难的事。

首先,我不太愿意和别人合租,在贵阳的时候有自己的房子,一个人居住习惯了,再和别人一起居住,甚至还是不认识的人,感觉会非常别扭,也无法接受。其次,周围的房屋租金偏贵,像样的一室一厅住房,租金至少也得 8000元左右吧。

左思右想,我决定在通州寻觅房屋。和我一个办公室的张律师告诉我,在她家附近应该相对好找,并约好第二天中午去看一下。为了在北京有一个落脚的地方,真是不太容易。

(未完待续)

通州房子租金也因为副中心水涨船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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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三生三世 学法12级 发表于 2019-3-13 11:41:3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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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负责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3-13 12:36:2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上海
预祝楼主2019年在北京旗开得胜,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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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029145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9-3-13 15:42:2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楼主是在京师律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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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309605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3-13 16:08:2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南商丘
从外地转所去上海有没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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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指环之心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9-3-13 16:21:45 来自: 中国北京


第二天早上,刚好约了来北京后的第一个客户,时间定在早上10点,在律所接待他,是一个关于装修工程欠款纠纷案件。一早赶到律所,为北京的第一次法律咨询,做足功课,特准备了名片,确保每个环节,不出差错。

因为路上堵车,当事人略晚于约定时间,抵达律所楼下,我把当事人带到办公室,仔细看了他们带来的每一份证据,了解整个事实情况后,最后进行分析,认为案件还是非常有希望,但稳妥起见,建议再补充一些材料,让他们利用周末,完善一下,下周到律所,办理委托手续,并启动立案。

可能因为是来北京接见的第一个当事人,当时没想过收取法律咨询费,心想即使案件不成,就当多认识一个朋友吧。但后来,还是证明我的仁慈是错误的,在律所,我把案件的关键节点、争议焦点、处理方案,毫无保留地向当事人分享。

换做是以前在贵阳,我肯定不会这样。初到北京,结善心切,尚可原谅。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有时候,你对别人,以诚相待,别人当你,是大傻子。但吃亏也算是福,不可能总遇到无耻之人。

期间,当事人电话告诉我,周末与对方见面后,立即偿还了部分欠款,对此,我只能表示“呵呵”,律师不是傻子,找借口扬长而去,这种事见得太多了。北京的第一桶金,注定推迟。

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从今往后,但凡在律所的咨询,如无特殊情况,一概收费。想到律所蹭免费咨询的,不会有任何机会了。

尽管以前在贵阳,我很少收取法律咨询费,但到了北京,早已意识到,要想让当事人尊重、认可律师,就一定要适当地收取咨询费。好处主要有两点:

第一,当事人会因为花了钱,感受到律师的服务价值。就像我们去旅行,免费的景点,我们并不会认真游玩,仅仅是走马观花,但如果是收费的景区,花了钱买了门票,进入景区,只要时间允许,一定会非常仔细地观赏,恨不得走遍景区每个角落,否则感觉不划算,毕竟是花了钱啊!

第二,提高案件委托签约率。执业几年来,最大的感受是,当事人形形色色。有的持观望的态度,不断比对律师;有的压根就没相信过律师;有的虽然相信律师,但根本没想过在律师身上花一毛钱,往往通过蹭咨询,从律师口中探得解决方案后,自己去弄了,虽然可能会弄巧成拙,但也算是典型的过河拆桥。

律师在咨询中,适当收取费用,并释明:最终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后,咨询费可冲抵代理费。这样一来,当事人在权衡是否委托律师的时候,先行支付的咨询费,将会成为决定是否委托律师的重要因素,人性就是如此。

看来,刚到北京,就有了收获。虽然不是经济收益,但对今后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北京的第一桶金,还会远吗?

(未完待续,第4部分更新在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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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3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3-13 17:14:4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Leon一次过 发表于 2019-03-13 00:27
黄学宏律师也上学法网啊!

你真的聪明,他的微博也是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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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指环之心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9-3-13 17:18:22 来自: 中国北京
fk1800 发表于 2019-3-12 22:34
继续发呀,楼主。

不定时更新,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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