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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动态] 学法网论坛发贴规范

 
帮助中心 版主 发表于 2018-7-24 23:05:19 查看:6452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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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净化学法网环境,规范会员发帖行为,为所有学法网会员提供一个优越的学习、交流环境,根据论坛相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发帖是指在论坛内发表话题以及在相关主题下跟帖。

  第三条   在学法网内发帖需要遵循文明、礼貌、合法原则

  第四条   在论坛发帖鼓励个人原创,如若引用他人文章,请注明出处和来源,杜绝侵权行为发生。

  第五条   新会员发帖时需仔细阅读论坛帮助的相关内容,以防止发错帖,发帖不规范。

  第六条   禁止会员重复发帖,禁止灌水行为发生。

  前款所称的重复贴是指会员发表帖子内容完全一致以及内容大体一致的帖子的行为。

  第七条   禁止任何会员利用发帖在学法网进行广告宣传。

  前款所称广告宣传是指未经论坛管理员允许或者未与学法网签订合同而私自发帖宣传司法考试教材、辅导班等一切商业行为。

  第八条 在学法网上发帖交流学习,要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禁止一切恶意攻击行为。

  第九条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二章 奖  惩


  第十条  凡是积极参与讨论、积极发帖的会员,版主将给与一定奖励。

  奖励多少根据会员发帖数量、发帖频繁程度以及发帖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  对于原创、经典原创主题帖、个别优秀转帖由版主根据情况予以加精,并酌情给予法币奖励。

  第十二条  对于会员给学法网任一板块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经版主、总版主讨论后,根据意见的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对于会员任意发政治贴,给予删除并做适当处罚。

  前款所称政治贴是指违反宪法、法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发布的反党、反社会的恶意贴。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文明、礼貌原则,在学法网论坛骂脏话、恶意进行人身攻击而发帖的会员,学法网将给予删帖、警告处分。

  第十五条  对于会员侵犯他人着作权的作品,原则上予以删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会员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对于会员重复发帖的,对所发重复贴予以删除,删除时由版主任选一个删除。

  第十七条  对于会员有严重灌水行为学法网将予以封闭ID.

  第十八条  对于会员发帖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学法网将对其帖子锁定并予以删除。如多次发现有类似行为,将对此会员予以封闭ID。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未规定之事项,请参照其它规范或者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重要】重要学法网会员违规回复形式列举
王饱饱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9-14 15:58:1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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