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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想做律师的、实习律师、新律师进来看看。你们会怎样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canyangguxue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10-21 07:56:49 来自: 中国浙江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10-21 07:54
如果你是实习律师,你师傅认真指导你的时候,你这样认识,他会气死的。这案子很容易捋清思路。给法官交了 ...

哈哈,估计我跟你肯定不搭的。这么喜欢评价人。思路缕清很容易,问题是后面的操作。做诉讼案件就算你缕的再清楚,没证据也没有任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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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法庭人生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7-10-21 08:03:18 来自: 中国广东
canyangguxue 发表于 2017-10-21 07:56
哈哈,估计我跟你肯定不搭的。这么喜欢评价人。思路缕清很容易,问题是后面的操作。做诉讼案件就算你缕的 ...

还没多少实务经验的时候,可能和你说诉讼思路和策略(撤诉也是策略)显得奢侈了。但我遇到过几个新人,一说就通的,不过那是天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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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yangguxue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10-21 08:05:21 来自: 中国浙江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10-21 08:03
还没多少实务经验的时候,可能和你说诉讼思路和策略(撤诉也是策略)显得奢侈了。但我遇到过几个新人,一 ...

最好别,以案件事实定思路还是以证据定思路,最终的结果会完全不同。这样会误导人的。个人看法,别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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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yangguxue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10-21 08:42:58 来自: 中国浙江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10-21 07:24
打错字,不能  提起   行政诉讼(非具体行政行为)

啥?责任认定非具体行政行为?看来上次去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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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法庭人生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7-10-21 08:51:02 来自: 中国广东
canyangguxue 发表于 2017-10-21 08:42
啥?责任认定非具体行政行为?看来上次去错地方了……

不服气?既然你这么较真,可能你还找度娘了,就给你普及常识吧:不属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复核。概念别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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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yangguxue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10-21 10:54:34 来自: 中国浙江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10-21 08:51
不服气?既然你这么较真,可能你还找度娘了,就给你普及常识吧:不属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复核。概念别弄混 ...

这个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没问题的,之所以不能复议是因为这个应该归类于行政确认,所以才适用复核制度。这个恐怕你才是根据百度得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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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法庭人生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7-10-21 11:11:19 来自: 中国广东
canyangguxue 发表于 2017-10-21 10:54
这个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没问题的,之所以不能复议是因为这个应该归类于行政确认,所以才适用复核制度。 ...

我在坛子里多次说过,尽管我基本不做交通事故了,但给交通事故业务的专家律师讲课都不会有问题。敢这么说,就不会是信口开河。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你还是新人,对交通事故也略懂皮毛,但完全对涉及刑事责任的事故不懂,更不懂实务。都在法院刑附民起诉了,还提什么复核?即使还在侦查阶段,现实中复核也不会有任何作用。和你说了这么久,你竟然不知道关键因素在哪,还非常不谦虚,你现实中的是否看到的话不知道会怎样想。
最后再就业务问题回你一点点吧:争取法院在判决书中对责任认定做出改动,可以推动改动的因素有很多,除了证据以外还有法官的认知、肇事车有保险的事实、甲拒赔的事实等等,不利的事实也可变有利。感觉到改动有望,就对刑附民撤诉。这些虽然是很常规的方法策略,但在书上你是看不到的。
多学习,别总是今天不服谁明天不服谁。说你不懂就真是不懂,因为一点不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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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yangguxue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10-21 11:19:42 来自: 中国浙江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10-21 11:11
我在坛子里多次说过,尽管我基本不做交通事故了,但给交通事故业务的专家律师讲课都不会有问题。敢这么说 ...

稍安勿躁,新人一个。不过我也确实纠正过一些老律师的错误思路。另外,这也只是讨论而已,在这里发言的,实话实说啊,你也没几年的经历。何必恼火,说了你不听就是了呗,权当交流而已。另外,一些看似有定论的判决一开始就有问题,关键在于你能不能说服法官接收你的观点。举一个例子,理论界已经认定缔约过失责任不需要合同成立,可基层法官还是持有合同成立后就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律师要赚钱一定是解决客户问题,你觉得你对去做就好了,没必要随便评价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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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法庭人生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7-10-21 11:41:42 来自: 中国广东
canyangguxue 发表于 2017-10-21 11:19
稍安勿躁,新人一个。不过我也确实纠正过一些老律师的错误思路。另外,这也只是讨论而已,在这里发言的, ...

不知道带你的师傅感觉怎样,换成我,累死了。其实在你我交流中,我一直想说:悟性能不再高点,非要我把一点点说得那么详细(其实现在也不知道你理解了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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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yangguxue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7-10-21 11:46:01 来自: 中国浙江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10-21 11:41
不知道带你的师傅感觉怎样,换成我,累死了。其实在你我交流中,我一直想说:悟性能不再高点,非要我把一 ...

实话实说,几年工作经验下来,真正靠师傅的真是少见。你也说了,找好的律助很难,为何?因为做师傅的只是想找一个做事的人而已,认真加以指导的。单从学法网上的信息,真是靠缘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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