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曦 发表于 2017-11-19 15:09 
有道理。可能每个人的长处和局限都不同,你这番关于产品设计的见解,我就不具备,有空多分享多交流,不要 ...
前往天津办案途中,不吝交流。产品也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十年前,某ke一项目就会开出上千w的律师费,那时候这就是高端产品。有的律师一拍脑袋“房地产业务嘛,我也想做”,但可惜不具备“做”能力。能做的,就是当时的大侠。但后来这些产品,很多律师和团队都能做了,于是就不再高端(当然这个项目行业也不再朝阳)。现在,比如基金刑事非诉等等逐渐被一些走在前面的律师开发出来了。律师行业地域和人群的差别很大,这种产品绝对不是饭桌上卖出去的,地摊就更别提了。能接触就尽量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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