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周来对司法考试如何改革,对司法考试考生条件如何设置,目前也只是猜测还没有说,也说在征求意见,那么我的意见如下:
考生资格条件
1.法律类毕业生(法律类涵盖法学,侦查学,狱政学,辅修的法律专业也应当认可)
2.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两年之后
3.2018年6月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法学本科的
因为并没有说只有学法律以后才能做得好法律工作,在目前来讲,除开医学,其他的都应该是可以跨专业考试,比如学经济的可以考法律资格证书,学习法律的可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一样的道理!至于之前的是必须给予考试的机会,因为之前你并没有说这种证书不可以考试,所以对于之前的必须要认可!但是确实法律专科考试太合适的!
证书的衔接
以后就是两类证书,I类就相当于现在的A证,II类就相当于现在的BC证,II类证书只能在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才能适用,离开这些范围就不能适用的,比如做律师根本就不能通过注册!对于BC证我们可以给予过渡期,到2022年之前非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有效,2022年之后如果没有通过I类就应该分情况处理,比如辞退法院检察院的人员,公证员律师不能完成注册!
考试方式
赞成笔试!对于现在的机考我是反对的,首先在很多地方计算机都没有那么多!
考两次我是非常赞成,第一次就是单选题就可以了,考查最为基础的知识,阅卷各地就可以完成,因为就是扫描就完成!第二次全部考查案例分析,这个就需要综合的解答能力!如果是考两次,对于BC证我们可以视为已经通过了基础考试不再参加初次资格考试,直接参加第二次案例分析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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