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回复我早就看到了,实在不想回复你,但看到你和别人因为我说的事情吵起来了,我就回复下吧。这两个案件,在委托我之前,家属都申请过取保候审,没有批准。真因为这样,才委托到我的。经过大量的工作,最后批准了不予逮捕申请,同案的大部分嫌疑人包括一部分地位比我当事人低的都逮捕了。其中一个还是先批了取保候审再在37天的最后一刻批的不予逮捕。你还有什么想法呢。
我是这个论坛的老人,每年会为了情怀做2,30件刑事辩护,这个论坛里甚至有我现实中的同行朋友,说出他们的网名也算是论坛名人。在做刑辩的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事。曾有一个按键的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在我去交材料了解案情时候说过“律师啊,这个案子肯定取保不了,更不可能不逮捕”,最后我递交的的不予逮捕申请批了的。
我不知道你说你见过的忽悠有多少,也不知道你有多少是人云亦云,但一个律师或者准律师首先要有信仰和热爱,然后才会有研究、动力和成就。你还是刚过司考的新人,甚至连新人都算不上,还没入行,就以内行人自居,如果确实见地入木三分,只能说你属于天赋秉异一类。但我还是好心劝你,这种自居会让你将来律所的师傅不会教你任何东西。望三思。如果你认为说错了,请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