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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女律师因爱生恨贴大字报被诉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6-8-2 19:11:42 查看:3767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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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女律师在一场法律研讨会上与60后男大学教授相识相恋,后感情破裂。由爱生恨的她打印了多份“大字报”,到男教授所在大学办公楼张贴,男教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女律师诉至法院。日前,记者从上海市二中院获悉,这起侵权案已二审审结,女律师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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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闻晨报记者 李东华

林少鹏为上海某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公共管理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也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赵红为上海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两人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相识于法律研讨会后交往、相恋,但最终,两人感情破裂。

2015年5月29日,赵红到林少鹏所在的上海某大学管理学院,用事先准备好的含有内容为“林少鹏披着大学老师的外衣,私生活极度混乱……同时和几个女人周旋,骗了不少女人上床……”的A4纸,张贴在林少鹏的办公大楼的10楼过道里、5楼电梯口,还放在一楼大厅的其他老师的信箱内。

为此,林少鹏先后两次报案,称在上海某大学内被他人诽谤,警方也出警进行了调查。随后,林少鹏诉至原审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赵红在林少鹏单位张贴的A4纸上带有内容具有贬义性语句,构成对林少鹏的书面语言侮辱,客观上无疑给林少鹏的名誉带来了损害,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据此,原审法院判决赵红以书面形式向林少鹏赔礼道歉(书面道歉的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在上海某大学管理学院办公大楼5楼、10楼的电梯出入口予以张贴,张贴期限为7天;同时赔偿林少鹏精神损害抚慰金5千元。

一审判决后,赵红不服上诉。二中院经审理后予以维持原判。(文中涉案人名均为化名)学法网APP,法律人必备,各大应用市场及app store 搜索“学法网”后下载。
高高秋月明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2 20:58:35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律师也有失控坑自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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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光光 学法4级 发表于 2016-8-2 21:34:47 来自: 中国北京
可以出一个题了,知产加民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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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0857221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5 21:28:16 来自: 中国陕西
方法不错内容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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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景三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6 08:38:42 来自: 中国河南
配图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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